Re: [新聞] 騙勞工砍7天假? 社民黨批勞動部扯後腿

作者: 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   2017-04-15 11:42:13
※ 引述《caserchen (cc)》之銘言:
: 范雲懷疑,政府是否和財團一起玩兩手策略。她說,修法前慣老闆們說一例一休趕快通過
: ,藉由支持一例一休,先把7天國定假日取消,修法卻又抱怨一例一休,政府也順勢髮夾
: 彎,最後達到慣老闆們最滿意的情況,「沒有7天國定假日,也沒有一例一休」。范雲要
: 求勞動部應嚴格落實一例一休制度,如果做不到,勞動部長林美珠就應該下台。
關於周40工時和砍七天假的修法脈絡是這樣的
原本工時規定和休假規定:
一天正常8小時 雙周84小時+19天國定假日
這樣合計一年勞工休假日是110天
52個星期日+26個星期六+13個星期六上半天+19個國定假日=110天
一年用52周計算
修法後的工時規定
一天正常8小時 單周40工時+12天國定假日 等於是周休2日
這樣合計是一年休假日是
52個周末*2+12個國定假日=116天
上面的算法如果國定假日遇上六日 那這一天會算兩次
所以計算上不會補假的問題 勞工朋友一年就是休這麼多天
為什麼說單周40工時是跟慣老闆們交換來的??
因為如果照原本的19天國定假日算
修成周40工時後 勞工朋友一年會變成52*2+19=123天 123-110=13天
等於一年多出近半個月的休假 慣老闆們當然跟你拼命阿!!
所以KMT在2015年修法前的協商就只能拿調整國定假日天數當交換
至於檯面上當然是要講全國放假日一致 所以國定假日就砍7天變成12天
DPP接手後也只敢延續這個脈絡去講 要推說是之前交換的大概就暴動了
而原本時程就是2016/1/1周休40實施後,就要調整國定假日
但當年的狀況就是DPP擋、民意反彈、最後KMT在520政權交接前也不敢動這七天假
所以2016年最後調整的國定假日印象中只有年底幾天
回答第二個問題,在修法成周休40前,到底有多少勞工放到那七天假??
因為公家機關早就推行周休2日 一年放113-116天不等
所以很多公司會配合公家機關也周休二日
但前面有提到勞工一年法定是休110天如何解??
就我的了解只有少數產業很大方 不會跟員工要回多休的天數 像科技業
所以科技業員工對於砍七天假反應特別大
因為是實質減少休假天數;
而其他產業會有各種方式把多休的假扣回來
常見的有今年休假日115天 就扣5天特休假
好一點的就是把這多休5天分到每天上班日 就多上個10分鐘之類的;
其他也有就是照雙周84工時的規定 就排隔週星期六要去上半天班
至於流通業、服務業這種要排班全年無休的就更不用講了
直接說好月休8天、月休7天 一年可能只放個96天、84天
完全不符合法定最低110天的基準
所以剛剛推文中有人提到勞動部調查實施前周休二日的公司已有6、7成
但這6、7成大概只有不到一半是真的周休二日
另外再提到DPP接手後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增加、特休假滿半年給3天
我認為這些都是DPP接手後 反過來去要求慣老闆們妥協的產物了
慣老闆們不給 我就擺爛不砍七天國定假日 讓你接受一個成本比較的低處理方式;
但由於一例一休規劃的期間就只有這短短半年 沒有經過充分的模擬和試行
導致實施後漏洞百出....DPP也只能天天忙著補破洞
但一例一休大體上是對勞方有利的政策 尤其是被凹很大的全年無休業別
對已經是周休二日的勞工就比較無感就是了
至於為什麼DPP接手政權後要轉個彎 不再堅持周休40+19個國定假日
就可能需要更多知道內幕的人來爆掛了 (攤手
而彈性工時的部分很久前就寫在勞基法裡面了 流通業服務業用得最兇
其實要解彈性工時的方式很簡單就是不管怎麼調整就是要最少七天內休一天例假
但我記得過去內政部解釋可以用頭尾休假即可的函釋"好像"已經被廢止了.....
這兩天新出空班日加班費計算方式函釋則還在研究中
作者: jpp (ooKS!!!)   2017-04-15 11:45:00
解釋的很清楚,謝謝
作者: previa (.)   2017-04-15 11:45:00
台灣一堆工程師都被砍到了 現在很少工程師在網路幫蔡辯護蔡英文聲勢也是砍七天後急殺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7-04-15 11:46:00
修法前就是周40工時了,解釋不出來又要說是過度了嗎?呵呵
作者: aponla   2017-04-15 11:47:00
誰跟你之前110天 半天也叫休假喔? 之前就只有52+19
作者: scyycs6 (克勞德)   2017-04-15 11:48:00
樓上的40又有7 只有短短半年 那是過渡版本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7-04-15 11:49:00
KMT沒有不敢動喔,是dpp自己要擋的,當時dpp是多數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4-15 11:49:00
這篇正解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7-04-15 11:50:00
要不要以後每次修法都說是過渡呀,呵呵
作者: aponla   2017-04-15 11:50:00
現在是只剩52+12 另外52休息日沒落實勞資合意前不算休假
作者: jophy   2017-04-15 11:51:00
本來就是過渡期才有週40+7天,一直把過渡當常態才有問題
作者: whitefather   2017-04-15 11:51:00
一直覺得勞團為何不直接槓上企業工會,兩者對談不是比較快?各有各立場,透過第三者政府怎麼搞都不會好,政府應是協調者角色,淺見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17-04-15 11:51:00
修法(一例一休)前不一定有26+13個星期六可放
作者: jophy   2017-04-15 11:52:00
還死抓過渡期當作自己的論點...
作者: YIHE (繪崎可樂助)   2017-04-15 11:53:00
請問台鐵班表可發表你的高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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