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做一半有權喊停! 婦團倡「沒有同意,就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7-04-14 19:37:15
※ 引述《lovea (lovea)》之銘言:
: 做一半有權喊停! 婦團倡「沒有同意,就是性侵」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414/904111.htm
: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 現代婦女基金會13日公布了一項關於「性同意權」的調查,發現有超過六成五的男性認為
: ,如果另一方沒有強烈拒絕,就是同意發生性行為。基金會認為社會對性侵害的偏差認知
: ,將成為誘發性侵事件的溫床,強調「沒有同意,就是性侵」(Only YES means YES),
: 發生性行為必須要經過雙方同意才行,希望能強化我國性侵害防治觀念。
: 該基金會以問卷的方式,在線上調查各界網友對「性同意權」的看法,受訪人數超過
: 1,100人。調查結果顯示,有6成7的受訪者認同進行性行為前,應徵得對方同意;有6成4
: 的男性及5成3的女性認為,對方只要沒有強力拒絕,就是同意彼此發生性行為;有6成男
: 性表示同意「要使用暴力讓對方不能反抗才算性侵」,但同時也有超過6成以上的女性抱
: 持反對意見,雙方就暴力性侵問題,產生相當大的認知落差。
: 基金會執行長林美薰說,實務上有許多加害人口語威脅和利用權勢強迫,使得被害人不敢
: 表達反抗,如「妳如果再掙扎,我就殺了妳」,或傳達「想要通過推薦徵選,就要跟我睡
: 」等,在許多職場都很常見,因此沒有表示反對並不代表同意性行為,若未取得同意、或
: 認為對方沒有強烈拒絕而進行性行為,如此性行為都可能構成性侵害。
: 林美薰也提到,就算雙方一開始同意發生性行為,但過程中如果突然反悔,或不同意性交
: 形式,都可以行使「性同意權」,隨時喊停。另外,「性同意權」不因伴侶身分而消失,
: 不論現任或前任伴侶都應尊重另一半的決定,就像吃飯一樣,任何人可以決定何時停止吃
: 東西、及吃什麼,只想吃炒飯卻硬要對方喝湯,中途喊停可能讓一方感到不愉快,每個人
: 都有拒絕的權利,而「性」也應該如此。
: 該基金會向社會倡導「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不應抱持
: 「沒有說不就等於願意」這種模糊態度,發生性行為須雙方都同意才行,任何一方沉默、
: 沒有反抗或沒拒絕,強行發生性行為,就有可能構成性侵。
v 您是否同意本人移除衣服並觀看第一與第二性徵?
v 您是否同意本人以身體任意延伸部位接觸但不包括侵入身體組織/器官?
x 您是否同意本人身體侵入性器官但不包括體液交換?
x 您是否同意本人將遺傳因子及其載具置放於性器官內並不擔負後續處理之義務?
立書人(甲方): 授權人(乙方):
作者: toinnd (黑咩咩)   2017-04-14 19:38:00
見證人呢?
作者: widec (☑30cm)   2017-04-14 19:39:00
您是否同意放棄性行為進行中之反對權?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7-04-14 19:45:00
雙方若有訴訟,同意以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7-04-14 19:47:00
訴訟費用由甲方負擔加一條: 經乙方同意之接觸部位,及方式(請勾選,得複選
作者: david1230 (好難想)   2017-04-14 19:50:00
保證金咧
作者: zhalao (運動型肥宅)   2017-04-14 19:51:00
未滿18要有保證人簽章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04-14 19:53:00
定型化契約要更嚴謹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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