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2次產檢未發現女嬰缺手腳 婦人求償816萬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4-14 00:46:41
現在鄉民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恐龍」了嗎?
平常總是一堆醫生或是外行人 在那邊靠杯法官
阿你不懂醫學啦 幹你娘低能文組
憑什麼判我們的輸贏
幹你的法官懂什麼醫學 你說我有過失我就有過失喔?
結果現在法院實務變的超畸形
99%的法官根本不敢去推翻醫審會的決定
醫審會說沒過失就是沒過失
儼然就是個太上皇機關 懂?
你法官敢不依照醫審會的結論判 你就是恐龍
你就是低能文組 懂?
那些勇敢自為判決的法官 每個都被鬥的跟屎一樣臭
那大家都按照醫審會結論判
這種狀況是誰造成的?
原本不恐龍的那些法官 現在也被社會氣氛弄得通通變成恐龍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17-04-14 00:48:00
低能文組
作者: ya700 (YA)   2017-04-14 00:48:00
你我都推了一把
作者: gh34163 (這。)   2017-04-14 00:48:00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7-04-14 00:48:00
你知道最好笑的是什麼嗎?就是不起訴是檢察官決定的喔嘻嘻
作者: silstone (151354)   2017-04-14 00:48:00
五樓每天晚上騎恐龍 騎的不要不要的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4-14 00:48:00
沒有喔,也有法官自由心證不相信醫審的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7-04-14 00:49:00
他們輸應該是因為告過失傷害......
作者: iverson835 (晴天)   2017-04-14 00:50:00
QQ 推
作者: PeterJackson (魔戒Ⅴ:魔戒魅影)   2017-04-14 00:51:00
白色巨塔VS恐龍法官 開打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7-04-14 00:54:00
醫檢會所謂50%檢出率,是指較微小特徵,如一根小指頭有可能角度問題看不到,but…“缺三隻手腳”這般超音波影像會看不出來?我也是醉了,若如此,健保每年6000億元支付給醫生,可以砍一砍了。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7-04-14 00:55:00
拿錢辦事 有錢就辦得好 讚啦
作者: Sephi01 (王先震)   2017-04-14 00:57:00
可以砍啊 健保直接收掉 看誰會比較慘....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7-04-14 00:58:00
原po~法官假如不滿意,也會一直重複送鑑定喔,假如有
作者: p123yt   2017-04-14 00:59:00
告過失傷害很怪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7-04-14 00:59:00
合意的才採用,前面其它醫師回覆的就直接廢棄不用。
作者: fishouse (new hand)   2017-04-14 01:00:00
有種砍健保啊 巴不得勒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7-04-14 01:08:00
假如意見是1:3,法官可憑心證只採用1的那一方,當然上訴時一定也會被質疑為何不採用3。不過無論是否翻盤,法官永遠不會有事,這點就大勝醫師了。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04-14 01:20:00
贊成健保廢掉 改全自費 出事負全責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14 01:20:00
對胎兒的傷害在現行刑法上本來就沒有處罰規定,是要告三小?一群理盲,只會鍵盤噓法官,告傷害已經是最接近的罪了。
作者: segga (GJ)   2017-04-14 01:34:00
法官本來就該尊重醫審會認定 如果認為醫醫相護 那就找國外的醫療團來鑑定阿
作者: MW1220 (老機型)   2017-04-14 01:35:00
奇怪 一堆腦殘邏輯的文章是怎樣?
作者: jojosie (下一個旅程~)   2017-04-14 01:36:00
若是告錯法條法官也無法判吧,真是苦了那孩子
作者: oter   2017-04-14 01:45:00
數據有說喔,北三院近十年來僅一件不採納醫審的意見喔,相關文獻自己找某吳姓醫學法律雙棲學者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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