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19880115 ( ☯)》之銘言:
: 先說我不是動保人士,只是想戰而已。
我也不是動保人士 ^_^
前面那些基本上毫無意義的論點就可以不用回了,講下面這邊吧
: 如果我是動保人士的話,其實結論很簡單,阿就不想吃的人多阿,比人數咩。
這結論講出來很簡單,但啥都沒有說,因為這就是有問題的地方。
你在推文下面講了一大堆「這就是民主」「這沒有違反民主」,顯然是搞不清楚狀況。
「民主不是只有多數決」這概念我想中學都講過了,可能老師上課的時候你在睡覺?
這個議題會戰起來,不是因為很多人常常吃狗肉或違反民主,而是法治層面的問題。
法律會參考風土民情blahblah,這些都是廢話。
但是也因為這樣法律可能會暴走,所以我國訂定憲法來保障一些不可被侵犯的自由權利。
如果只要「大家都同意」,那又何必訂定憲法呢?
中東國家一堆法律也是「大家都同意」,難道台灣人就覺得「很ok啊」嗎?
不是嘛 也是會狂幹覺得很奇怪,怎麼人權水平這麼低落?
其他議題要戰可以在開其他篇。
這篇主要是想強調,這議題會戰起來,跟有沒有人吃狗肉無關,也跟民主無關。
是法治層面的問題。
喔 當然,如果你理想的社會不是法治社會,那確實一點都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