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動保法》 吃貓肉狗肉最高可罰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7-04-12 09:21:05
昨日 我發布這篇文章 才發現下面推文有一個板友提到
酒駕修法相關問題 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已經有人提議了
目前居然僅有400多人附議
我想應該是多數的人都不清楚目前有這個案子在提議
所以網路參與率比較低
我自己已經附議了 但是感覺宣傳度不夠
所以可能沒辦法在時間內 完成附議
我在特地發一篇文 幫這個案子宣傳一下
如果多數的人
都希望修法加重酒駕罰則 那麼在懇請大家一起附議吧
那些立委諸公 算了
附議日期已經只剩下3天了
我是真的 很希望大家可以理解酒駕的嚴重性
不想再打開電視看到 有哪個人 誰的家人 誰的朋友
因為一個白癡喝酒上路
而慘死在這個白癡的輪子下了
有人說這是天有不測風雲
我說幹你老師 這是可以被避免的
那些被酒駕撞死的人 根本命不該絕
這些酒駕的人 明知道 酒駕很危險
還要這樣做
唉 不說了
越說越傷心
就煩請各位鄉民 動動手 一起合力來改變路上的狀況
也許 我是說也許
大家這樣的一個舉動 未來救了誰誰誰 也說不定
讓更多的人 有更小的機率
在路上 被喝醉酒的人開車撞死
也許是我的雙親 我的兄弟姊妹 也許是我的朋友
抑或者是你們的雙親 你們的兄弟姊妹 你們的朋友
大家一起動動手
一起改變台灣道路的安全吧
台灣道路 你我有責
立委諸公 算了吧
他們得先知道這群人夠多 才會有類似於可愛動物保護法的想法
謝謝大家
以下是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網址
大家去附議 很容易的
只要電子郵件 那就夠了
http://join.gov.tw/idea/detail/0c4ab474-293c-4711-92c0-c90e0cf1ba1f
動手救台灣 從你我開始
再次謝謝大家
※ 引述《faiwen5566 (優文56)》之銘言:
: 這到底什麼鬼 本國立委真的都沒有更重要的事情可以做嗎?
: 參考一下我國內政部警政署關於酒駕罰則
: 以下資料 來自我國內政部警政署
: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而開車(包括汽車與機車
: )者,處罰如下:
: 一、無事故: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年,並移置車輛。
: 二、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使人受傷: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吊扣駕
: 照2年,並移置車輛。
: 三、致人重傷或死亡: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吊銷駕照,移置車輛,
: 並不能再考領。
: 四、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吊銷駕照。
: 五、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因而肇事且載有未滿12歲兒童者,按其吊扣駕照期間加倍。
: 六、5年內2次以上:處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
: 七、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者:處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
: 八、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取締酒駕勤務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處
: 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這些立委不處理這種事情
: 酒駕沒事故 才開罰1萬5到9萬????????????????
: 吃貓狗肉 罰5萬到25萬?????????????
: 酒駕使未滿12歲兒童受傷或使人受傷 才開罰1萬5到9萬????????????
: 吃貓狗肉 罰5萬到25萬?????????????
: 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 罰1萬5到9萬?????????????
: 吃貓狗肉 罰5萬到25萬?????????????
: 最重要是 吃貓狗肉 公布姓名照片違法事實???????????
: 酒駕犯能公開姓名照片違法事實??????????????????????????
: 性侵犯能公開姓名照片違法事實???????????????????????????
: 現在吃個貓狗肉 要公開姓名 照片 違法事實????????????????????
: 我真的只有黑人問號問號再問號
: 台灣立委諸公真的好棒棒
: 台灣狗本貓本 真的好棒棒
: 貓狗的法律位階 我想蕭煌奇是不是都看出來超過人了???????????????
: 這個世界到底怎麼了???
: 那些有話語權的人到底為什麼都不說話????
: 記者???????
: 到底為什麼有更重要的事情不去作?
: 酒駕修法不修 性侵相關法案不修
: 搞的可以情慾流動到7歲你跟我說合意性交??????
: 立委到底在幹嘛的????????
: 狂新聞 可以噴這些天才一下嗎
: 全世界最狂立委 真的只有腦
: 幹你媽鬼島
: 酒駕罰則程度<<<<<<<<<<<<<<<<<<<<<<<<<<<<<<<<<<<吃貓狗肉
: 記者比較一下酒駕罰則好嗎
: 善用話語權好嗎
: 全台灣的天才彷彿都齊聚在立法院了
: 上次一個質詢問殺小國防武器在科幻片程度的
: 又一個問殺小國防部長跟誰比比較帥的
: 天才一堆
: ※ 引述《ayasesayuki (綾瀨紗雪)》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蘋果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立院三讀《動保法》 吃貓肉狗肉最高可罰25萬元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2017/04/11 11:242175
: :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吃貓肉、吃狗肉或其內臟等
: 明確入法,違者將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佈姓名、照片、違法事實,限期改善未改善,可連續處罰。
: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全台吃貓狗肉事件頻傳,高雄曾發生羊肉爐業者大量宰殺家犬賣狗肉,各地也都有民眾捕食流浪狗等事件發生,因此提案要求入法。現行條文只針對宰殺、販賣貓狗肉才罰,新法將把「食用者」納入限制範圍,禁止購買、食用或持有貓狗屠體及內臟,或含有貓狗肉成分的食品。日前國防部發生軍人虐殺流浪狗小白事件、台大僑生虐殺流浪貓「大橘子」事件,這次修法也加重虐待動物罰則,明訂不得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違法將處2年以下,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罰款,希望提高罰則遏止
: : 民眾刻意虐待動物情事。另外,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也提案,明定未來飼主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否則將開罰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張文馨╱台北報導)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70411/1095374/
: : 5.備註:
: : 老闆虐待勞工 重罰兩萬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4-12 09:22:00
投那個一點意義都沒有 看了這麼久 這網頁根本放好玩的
作者: qaz12453 (路人)   2017-04-12 09:25:00
政府很多東西都沒好好宣傳 沒人知道正常...=.=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7-04-12 09:28:00
上次好像也幾千人連署廢博愛座 結果政府說聲謝謝指教就打發
作者: asukaglue (GLUE)   2017-04-12 09:29:00
推一下
作者: piece1 (...)   2017-04-12 09:29:00
一堆黨奴只會護說酒駕已經越修越重了哪裡沒修..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4-12 09:30:00
有用沒用要看政府態度啦 甲甲捐血似乎也是這個平台附議出來的 就在去年風向挺同的時候 科科這大概學白宮那個的 給民眾一個覺得自己有參政到感覺參政到的感覺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7-04-12 09:47:00
附議啦,政府大概也是謝謝指教,然後民眾也沒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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