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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7.4.10
1名30多歲女子因為遺失皮包到派出所領取遺失物,返家後撥打「1999」市民專線指控承
辦警員一直看他的胸部,並對該名警員提出性騷擾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這名女
子所言不實,今將警員不起訴,反依誣告罪將女子起訴。
據了解,檢方開庭時,曾多次傳喚女子到庭說明,但女子從來沒有一次出庭,倒是女子的
母親在看到傳票後主動與檢察官連繫,還表示,因為女兒患有重度憂鬱症及心因性的精神
疾病,平時如果按時服藥還好,一旦不吃藥病情就會發作,她對於女兒的行為造成警員的
困擾感到相當抱歉,同時她還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給檢察官。
北檢查出,2015年8月間,這名女子搭乘計程車將皮包遺忘在車上,運將將皮包送到新生
南派出所失物招領,不久女子到派出所領取失物,在清點無誤後返回家中。不料當天台北
市警局督察室就接獲女子的檢舉,指控當時與派出所的警員一直看她的胸部,用眼神對她
性騷擾。
督察室受理後一方面請女子到警局說明,另一方面,因為當天派出所有2名警員值勤,要
求2名警員寫報告,最後確認女子指控的是鄭姓警員。女子在調查筆錄指控「當時他用眼
神看我的胸部,我還問他你幹嘛那樣看我,沒想到他事後竟然還繼續看我的下體,讓我很
不舒服」,女子堅稱當時問警員「幹嘛那樣看我」,對方還有與她對話,督察室將全案函
送北檢偵辦。
台北地檢署調閱當天的監視畫面,發現影片的內容完全與女子的說法不符,女子在領取失
物後,當場清點無誤後就離開派出所,根本沒有如女子所說的雙方還有對話,因此對鄭男
做出不起訴處分,另外也將女子簽分誣告罪並依法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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