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任命好不好,有各種面向可以討論,這邊就不說了。
但是,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方式(最高法院法官出缺,依
規定由司法院提出人選及人審會審核,但潛規則卻是由最
高法院庭長推薦人選,經庭長會議討論確認,再報給人審
會審核;司法院美其名有提名權,但慣例均尊重最高法院
意見照單全收(https://goo.gl/rA6MKq),換句話說,
目前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方式更加的不透明,直白的說,
政治任命再差,應該都比這種任命方式好),的確是要改
革的,而且,這個改革的呼聲也已經很久了,2012年01月
04日蘋果日報就報導了,全國有四分之一的法官聯署要求
改革(上面那篇新聞+https://goo.gl/xrEbP4)。
那麼多年過去了,最高法院法官任命的方式或許有些許的
改變,是我們所不知道的,不過,我想一定是讓人不滿意
,才會又被拉下檯面來說。
對了,那時連署的法官是提議由基層法官來票選,如果反
對政治任務,這似乎也是可以考慮的選項。
更正一下,新聞是說「提議最高法院院長由基層檢察官票
選」,而不是「法官」,不過,如果最高法院法官人數減
少的話,其實也不是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