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正式調查結果已經出爐、并經官方正式開記者會發表。謠言止于
真相,相信專業是人民素質的體現,網民霸凌梁女事件,歷歷在目啊
。
https://udn.com/news/story/10880/2324627
證據會說話,直接先讓大家看看調查結論吧!詳細的屍檢報告,以下
連結里都有咯。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656996
http://dailynews.sina.com/bg/chn/chnlocal/phoenixtv/20170407/01197807450.html
(三)需要提請注意或說明的是:
從3月27日至31日短短的五天時間,在趙鑫身上發生了三件事,一是
翻牆被抓,壓力大;二是感冒發燒比較嚴重;三是31日晚趙鑫有行為
和意識上的異常出現。
綜上所述,網上謠傳的以下幾種情況完全可以排除:
一是排除將死者打死後拋屍樓下;
二是排除事發當周有人對趙鑫實施暴力威脅,並排除事發當晚在505
宿舍內趙鑫與他人發生打鬥、糾紛的事實;
三是排除有人對趙鑫收取保護費的事實,更可以排除所謂有5名校霸
因對趙鑫收取一萬元保護費未果將其打死的事實;
四是排除死者手腳被他人打斷的事實;
通過省市縣三級技術人員的現場勘察、屍體檢驗、物證鑒定,結合對
趙鑫的老師、同學、室友、保安、小賣部等人員的大範圍深入細致的
調查,可以確認:
趙鑫的損傷為高墜傷,無其他暴力加害形成的損傷,可以排除他殺。
【關於瀘縣太伏中學學生趙鑫死亡的有關情況綜述】
二、調查訪問工作開展情況
趙鑫死亡事件發生後,當日,瀘縣公安局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工作。
4月2日,瀘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以分管案偵副局長為組長的調查組
,開展案件調查工作。4月3日,隨著網絡輿情的升溫,四川省公安廳
也指派刑事技術專家(包括痕跡、法醫)趕赴瀘州進行技術支持和工作
指導督促。調查組及時展開全面調查,對學校老師、學生、死者親屬
、同學、學校周邊群眾、學生家長等進行了140余人次的調查訪問
,對重要被調查人員的調查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對屍表進行了檢
查,對現場進行了全面仔細的勘驗。調查情況如下:
(一)趙鑫平時情況
通過對報案人、學校領導、老師、死者同學、特別是死者同室的8名
同學和專門負責生活的老師以及寢室周圍居民、小商店等進行調查走
訪,調取學校相關管理規定、2015年以來的學生違規違紀處理資料以
及派出所2015年以來的涉校警情信息等。現查明以下基本事實:
1、趙鑫平時表現情況:根據對班主任、任課教師、德育處老師以及
同學等進行調查,反映出趙鑫在校期間平時有點“小調皮”,具體表
現在課間愛“瘋”(打鬧)、近期上課不聽講、學習不努力,逆反心
理較強。在校期間與同學關系較好,特別是與同班同學黃X彬、田X、
梁X蘭三人(均系未成年人)的關系密切,與同學之間無打架鬥毆的
情況。
2、趙鑫的學習情況:趙鑫學習成績在初一時排名班上20至30名之間
,初二以後名次突然下降到40名以後,班主任問其成績下降原因,趙
鑫不願意講,但其班主任問是不是家庭原因時,趙鑫就紅著眼、不說
話、要哭的樣子。曾經還流露出自己讀不進去,不想讀書了。
3、趙鑫的經濟情況:趙鑫屬於住校生,在校讀書期間。據其同學尹X
釗反映趙鑫的爺爺每周給其100元左右的生活費,今年春季開學時,
其父親給他打一千元在卡上,用於其購置學習生活用品。但其在平時
生活中有花錢大手大腳現像,包括學校小賣部都因花錢大方而非常熟
悉他,一周的生活費經常到周三左右就花光了,之後便給同學借,但
第二周就及時歸還。調查反映出趙鑫與黃X彬、田X三人關系較好,錢
都合在一張卡上集體使用,三人經常請假出校外吃飯。
(二)趙鑫死亡前的學習生活情況
(1)今年3月27日晚自習後,趙鑫、田X和黃X彬三人違反校紀正准備
翻牆出去買東西(零食)被學校管理人員發現,次日通知了三名學生
家長到校交換情況,要求三名學生寫了保證書。趙鑫的爺爺來校後,
很生氣當著趙鑫的面撥通了其父親的電話,告訴了此事。此前,趙鑫
還曾有不遵守課堂紀律等輕微違反校規校紀的問題。
同寢室人員黃X彬證實,3月27日晚發生翻牆問題後,感覺到趙鑫的情
緒明顯低落,並向黃X彬透露:其翻牆出校的事情被其父親知道後,
趙的父親很冒火,表示每周要少拿10元的生活費。同時,原來准備同
意到學校外面租房住的事情,其父親也明確表示初中期間不可能了。
(2)根據對生活老師、寢室樓5樓樓長以及同寢室人員、同班同學等人
調查證實:2017年3月28日,死者趙鑫身患感冒,之後幾天自己堅持
不吃藥,導致病情逐漸加重,31日病情表現為乏力、耳鳴、胸悶、發
燒、晚上說胡話等。
(3)死者趙鑫3月31日行蹤,調查情況如下:
31日早上6點50分,趙鑫起床和同學黃X彬、田X等人一起去上早自習,
下早自習後,趙鑫、黃X彬、田X三人沒吃早飯,一起去打乒乓,之後
回到教室上課。
中午放學後,趙鑫與黃X彬、田X三人一起在食堂吃中午飯。下午趙鑫
去上課期間,對同學尹X釗說他頭暈、耳鳴、身體不舒服,尹摸其頭
部發現趙鑫有點發燒。下午放學後,趙鑫與黃X彬、田X三人一起回寢
室吃零食,沒到食堂吃飯,後返回教室上晚自習。
在晚自習期間,據趙鑫的同班同學勞動委員李X(女)反映,3月31日
晚自習前李X幫趙鑫拿網購包裹後,把包裹帶到教室的時候,見趙鑫
一個人趴在自己的位置上,在遞包裹給趙鑫時,感覺他精神不好,之
後李X還開玩笑說“今天趙鑫奄了,嗨不起來了”,趙鑫一直趴在自
己的位置上沒反映。
晚上9點10分下晚自習後,趙鑫與同學一起回到寢室,在與同寢室同
學姚X聊天時,對姚X說:自己的父親有點凶,很暴力,怕這次翻牆出
校園的事要挨打,心裡很害怕。
10點鐘熄燈睡覺後,大約晚上11時左右,趙鑫突然從床上坐起來大喊
:“你不要打我......”等胡話,因為趙鑫說胡話,驚醒了
全室的另外8名同學,也引來了生活老師和樓長,問其什麼原因時,
趙鑫說:“我做了噩夢,夢到我踢了尹X釗(同室同學)一腳,他要
找一兩百個人打我。”(經查並無此事)。生活老師和樓長等摸趙鑫
的頭部,發現趙鑫在發燒,叫趙鑫去看醫生時,趙鑫不願意。由於怕
黃X彬睡覺影響趙鑫,生活老師還喊黃X彬去另外一間床與尹X釗睡覺。
大約睡到凌晨一點過,趙鑫走到尹X釗床前,用手將尹搖醒,嘴裡叫
的卻是黃X彬的名字,並拉尹的手去摸他自己的胸口,說心頭緊得很。
後來又說叫陪他上廁所,在尹X釗准備起床陪他時,趙鑫就已經走進了
廁所(廁所在寢室內),進去後直接將廁所門關好,尹聽見拉廁所裡
的水桶來擋住門的聲音,聽聲音趙鑫是小便,聽他解完手後,聽到有
移桶開門出來的聲音,之後尹就睡著了,後來的事情均不知曉。
在此期間(大約凌晨2至3點期間),生活老師再次進入寢室,訊問趙
鑫的病情,趙鑫說:“老師,這麼晚了你都那麼辛苦,你去睡吧,我
沒得事。”
(三)關於“大欺小”、被“社會閑雜人員”欺凌的調查情況:
(1)通過調取學校德育處對學生違紀處理登記表發現:從2015年至
今(趙鑫2015年入該校念書),全校違反校紀校規被警告以上處分的
學生共46人。除其中因偷盜被處分1人外(2016年已畢業),其
余是因違規帶手機進校、不遵守課堂紀律、同學糾紛等輕微違規行為
。通過隨機調查同學152名,沒有反映出向學生收取保護費的問題。
(2)通過對2015年(趙鑫2015年入該校念書)以來太伏鎮派出
所接處警登記,以及對住校學生、部分學生家長等進行調查走訪,未
發現校外閑雜人員對校內學生實施敲詐勒索、強行收取保護費、教唆
犯罪等案事件。太伏鎮派出所也未接到該校學生涉及此類案事件的報
警及求助。
通過對學校管理制度的調查了解,該校住校生是屬於封閉式管理,在
正常上課期間,住校學生進出校門必須憑假條才能進出。同時,學生
寢室只有住校學生進出,上課期間以及每晚10點鐘熄燈後,進出寢室
的樓梯間均為關鎖狀態,要進出寢室樓必須經生活老師同意才能開啟
進出,校外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寢室。
調查中,沒有發現趙鑫有被欺凌的事情發生。同時,趙鑫及其家長也
未向班主任和學校反映過被人欺凌的情況。
(3)通過對學校班主任老師、校長等人調查證實:網上傳出的所謂
五個領導的兒子脅迫死者的事情根本不存在,造謠人已被公安機關查
獲和依法處理。經了解,一方面查明該校校長和德育處主任的女兒(
沒有兒子)在該校念初一,與死者根本不認識。另一方面該校根本沒
有所謂縣長、鎮長、派出所長等領導的兒子在該校念書這一事實,並
且當地派出所所長只有一個獨生女兒,目前在大學讀研,副所長也只
有一個年齡才兩歲的獨生女兒。
此外,在微信群中稱“派出所喊農民不要鬧了,去派出所簽字說學生
是跳樓死的,每人就可領50元。”的造謠者黃某已被公安機關查獲,
經審訊,黃某對其造謠的事實供認不諱,並承認錯誤,公安機關已依
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三、現場勘驗和屍表檢驗情況
(一)現場勘驗情況
通過對現場勘驗發現,在太伏中學男生寢室505室(趙鑫寢室,有住
校學生9人)洗漱台及窗框外側窗台,各發現有一枚不完整的新鮮鞋
印,在三樓外水泥平台上發現鞋印一枚;在505室窗台和衛生間窗台
表面發現有新鮮指印及指印擦劃痕跡;在窗台對應的樓體外牆牆面發
現有方向向下的多處新鮮擦劃痕跡。從痕跡分析:符合1人腳踩洗漱
台和窗台、用手攀附505室窗台及衛生間窗框墜落的特征。
死者屍體位於505室窗戶外對應的水泥地面,屍體距牆最遠端為268CM
,呈右側臥狀,屍體耳朵、口角有血液流出,在口鼻處和鄰近地面形
成11*10平方釐米血泊;屍體旁有散落拖鞋一雙,鞋底花紋類型、大小
與505室洗漱台、窗框外側、三樓外水泥平台鞋印同類(該寢室只有
趙鑫的鞋印花紋一致)。
(二)屍表檢驗情況
法醫在對死者家屬多次做工作不同意屍檢的情況下,僅對死者進行了
屍表檢驗。檢驗見死者口鼻耳腔有出血,身體體表有擦挫傷,多處關
節有骨折和脫臼。屍表檢驗所見損傷符合高墜損傷特征,均為生前傷
,未見其它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