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家長存1.5萬、國家存1.5萬」總統將推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7-04-04 23:50:57
中低收入戶要符合的資格有三。
1.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最低生活費1.5倍
2.家庭動產金額<當年度公告標準
3.家庭不動產金額<當年度公告標準
低收入戶的條件其中只有第一點不同
1.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最低生活費
單看106年平均所得。
台灣省 11448元
台北市 15544元
新北市 13700元
桃園市 13692元
台中市 13084元
台南市 11448元
高雄市 12941元
金門縣 10290元
基本上真正低收入戶的連生活都有問題了。
很多人以為1250元很好拿出來,那是你好命。
如果你一個月收入個兩三萬,要照顧父母小孩繳房租。
你就知道多難了。
別以為收入兩三萬的人很少,很多人從小就沒辦法受完整的教育,做工還被剝削。
我家就遇過這樣的例子,租房子給他們,最後真的完全沒錢繳房租。
還是讓他們住了一兩年,之後他們就自己回鄉下了。
※ 引述《ptt9999 (ptt999)》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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