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每每看到愛狗人士的新聞尤其是XX組織解放了哪個狗肉屠宰塲使幾百隻狗獲救的新聞,心裡常常疑問為什麼豬牛能被吃,狗卻不能吃?不是為了表現自己多有邏輯多理性,是真的想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而來。
之前也曾質疑過素食者蔬菜也是生命,後來得到的解釋我可以接受,素食者最內層的含義不是只是不殺生這麼簡單,而是希望在人生修行的道路中盡力不對生者造成痛苦,人類要生存就一定要進食,但選擇素食對生命造成的痛苦絕對遠低於吃葷食,畢竟植物沒有痛覺,別嘴說汝非植物焉知不痛,植物沒有神經啦!能不能接受該解釋還是因人而異,但我接受了。
可是不準他人吃狗肉我卻很難理解,因此希望版上愛護狗狗生命的大大們可以教導小弟我。之前在其他地方也曾問過這問題,得到的兩個論點以下列出並寫下我對該論點的質疑:
1.照你這邏輯那也可以吃人啊?
質疑:我只聽過在爭取領土或交配對象時同類才會相殘,或是餓到完全找不到其他東西吃時才會吃同類,因此人吃狗不等於可以人吃人。
2.狗是人類最親近的朋友就像以前農業時期不吃牛一樣。
質疑:恩,這個論點好一點,但以前不吃牛是因為農業時期都是靠牛才能養活一家子,再加上大部分的人都是農家即使不是農家,主食也是米飯,大家都是抱著感恩的心情選擇不吃牛。但狗不一樣啊,我相信台灣甚至全世界沒養狗的人絕對遠遠大於有養狗的,若要提到導盲犬和搜救犬那也是少數受益過的人該抱著感念的心情而為之吧?跟過去受到牛先生恩惠的人數根本不同級別吧?
也許上述論點或我的回應大大們會覺得很廢,歡迎提出自己的一套邏輯和論述,我是真心的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