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黃國昌 「必要手段防禦」

作者: adhere (Believe in Me)   2017-04-03 14:18:18
其實哭哭黃這個判例引援,
明顯定義了公民不服從的行為適法性,
簡單來說,
只要是為了公眾社會有益的行為都可以適用。
所以那些老覺青,李來希等人以及黃金八百壯士,
如果想要衝立院,是不適用公民不服從,
因為年金是為了私利,不是公眾社會。
所以這些人衝立院是會被抓的唷。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7-04-03 14:19:00
是因為學生,而且綠營要收割敢再一次嗎,不會原諒了。
作者: ota978 (流星)   2017-04-03 14:25:00
當初名目是用抗議黑箱 程序不正義那來的為公益 服貿本身獲工商界支持程序違法 跟他媽的公益有什麼關係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7-04-03 14:27:00
有喔,傷害台灣很大
作者: ota978 (流星)   2017-04-03 14:27:00
聽假哭老昌 在幹古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7-04-03 14:28:00
有報告有說服貿有四大隱憂弊大於利擋掉的確為了公益這判決也支持這說法不服可以告法官
作者: ota978 (流星)   2017-04-03 14:30:00
誰能認定 可以再唬爛一點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7-04-03 14:30:00
必要手段防禦必須用必要手段攻擊來應付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7-04-03 14:31:00
一堆影片可以看當初不簽的確是對的
作者: ota978 (流星)   2017-04-03 14:31:00
那支持核四 服貿的意見 被強姦 不是要公投 影子呢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7-04-03 14:32:00
一定要件下
作者: ota978 (流星)   2017-04-03 14:32:00
支持 核四 不要火力 要服貿 要觀光商業 意見就被強姦
作者: yamhome   2017-04-03 14:33:00
別轉移焦點,帶頭衝的都是統派組織,八百倒是文明的很
作者: ota978 (流星)   2017-04-03 14:33:00
民主 民你的老木操你媽垃圾獨派就是反對兩岸任何交流 幹拎媽什麼公民不服從裝三洨 幹拎娘 支持的人就活該被強姦 只能吞下去公你娘老木不服從 獨派 下三濫賤招現在變政府走狗 還怕別人用同一招公民團體 都詐騙集團民進黨空心菜的走狗
作者: yukaiw (Gyp)   2017-04-03 15:10:00
為了進立法院叫做公眾利益
作者: Vincent6964 (肆陸玖陸孫文)   2017-07-11 16:08:00
看來你經驗算少
作者: c08110831 (為生魚片賣身家)   2017-07-11 16:08:00
二樓都邊大便邊舔自己的
作者: silence1628 (莉透乃)   2017-07-11 16:08:00
2F XDDD
作者: tryst88 (j0ker)   2017-07-11 16:08:00
噗 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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