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李茂生(文長)

作者: DingLey (丁力)   2017-04-01 10:40:34
這個李教授的論調根本就是胡說八道
喔~! 你這麼厲害
那~!窮凶惡極的罪犯你教化一個給我看嘛~! 看你能不能把他教成連螞蟻都不敢殺嘛~!
被害人永遠得不到申張 就是被你們這些人害的
然後說[喔~! 窮凶惡極的罪犯不是來一個殺一個 來十二個宰一打就能解決問題的
而是應該要了解這些人成長過程中遇到了甚麼問題 然後從教育去著手
才能減少犯罪 國家社會才能詳和 不是以殺止殺就有用的~!
看看中俄兩大國每天瘋狂槍決人犯,治安有比那些無死刑的歐洲國家好嗎?]
講這話簡直就是恐龍言論 禍國殃民
作者: jungle01   2017-04-01 10:42:00
所以?
作者: DingLey (丁力)   2017-04-01 10:47:00
所以就是要直接殺,不教化 社會就祥和了
作者: a7491412a (我愛風晴雪 qq)   2017-04-01 10:48:00
李豬怎麼去監獄教化一個看看
作者: jungle01   2017-04-01 10:56:00
所以你贊同應報理論?
作者: singgongbar (singgongbar)   2017-04-01 11:14:00
欸 結果治安還真的比沒死刑的國家差欸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7-04-01 11:17:00
立陶宛的犯罪率是我國的兩倍(打臉樓上)。
作者: e3633577 (莫言默與)   2017-04-01 11:28:00
所以也不需要法律,殺人就殺回去,強姦就姦回去,最適合鬼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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