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貓的意思是說貓的地位比人還高吧?
這用詞有沒有問題啊
※ 引述《yuzukineko (閃亮三叔公)》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
: BB槍擊斃流浪貓 虐貓男辯:只是嚇嚇而已
: 3.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竹圍民權一街日前有流浪貓被鋼珠擊中頸部慘死街頭,民眾看到貓屍,難過地抱去
: 尋找獸醫檢查死因,發現頸部遭鋼珠射擊,拍照PO上臉書「細說淡水」痛批弒貓行為,大
: 罵「XXX」!情緒相當激動。警方發現訊息後開始追查,透過訪查鄰居逮到34歲江姓男子
: ,其辯稱有開槍但不知貓亡,被依法送辦。
: 警方於網路巡邏發現後,立即與PO文者聯繫,並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有一隻貓突由屋頂
: 摔落,但未發現有可疑民眾攻擊貓隻行為,只好派員逐戶訪查,附近鄰居透漏,擔任物流
: 士的江男涉有重嫌;警方訪查江男,其僅坦承持BB槍射擊屋頂鐵皮屋製造聲響嚇貓,並主
: 動交出一把BB槍及塑膠子彈一瓶。
: 江男供稱,因為附近居民餵食流浪貓,導致貓隻越聚越多,時常半夜在鐵皮屋頂奔跑,製
: 造躁音,嚴重影響其生活品質,停放的車子,也常遭到貓爪刮傷板金,不勝其擾又求助無
: 門,才會想持BB槍朝鐵皮與牆壁射擊,心想製造一些聲響嚇跑牠們,並無射殺的意思,「
: 我沒有瞄準牠」直到警方提起貓咪死亡的事,令他感到詫異。
: 奇怪的是,江男堅稱只用塑膠彈射擊,無鋼彈,與網友在臉書上PO文的鋼彈照片有出入,
: 詳情仍待調查。目前警方依違反動物保護法25條移送江男,裁罰一年以下刑責,併科罰金
: 10萬到100萬,另持有BB槍部分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移送法辦。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2/2376635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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