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重大變革】司改決議 妨害名譽除罪化

作者: nissangtr (成大山下智久)   2017-03-30 17:00:20
※ 引述《l1ViE (L1ViE)》之銘言:
: 【重大變革】司改決議 妨害名譽除罪化
: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今召開第3次會議,考量妨害名譽罪起訴率低,
: 且就算有罪也幾乎都判易科罰金刑,因此為了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及保障言論
: 自由與新聞自由,今決議將妨害名譽罪除罪化,改由民事處罰即可。此外,
: 為了避免遊說和貪污罪構成要件模糊,也決議要整併《貪污治罪條例》和瀆職罪。
: 第五分組今原定討論8個議題,但會議約5個小時結束,最後只針對4個議題做成決議

: 針對妨害名譽的部分,委員們決議認為,基於保障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
: 避免以刑逼民、濫用國家訴訟資源。並提出數據指出,全台地檢署從2014年至
: 2016年間處理了28073件妨害名譽罪案件,最後只起訴了5745件案件,且因妨害
: 名譽屬於告訴乃論罪,偵查中、審理中都可撤告,但最後判決結果幾乎都可易科罰金

: 因此建議妨害名譽犯罪予以除罪化。
: 但著作權法除罪化的部分,會議結果認為暫時不宜直接除罪,另將請教專家如何調
: 整法制。公部門反貪腐的部分,將整併《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瀆職罪,構成
: 要件、刑度。針對民意機構將建立透明陽光機制,包括遊說、利益衝突迴避、申報等

: 並盡速推動揭弊者保護法之立法。私部門反貪腐的部分則決議增訂反貪與商業賄賂之
: 刑罰,並加強財團法人的治理和監督,並盡速推動公益通報者保護法之立法。
: 追錢的部分則決議檢討假扣押與集體訴訟債權債務關係的法令,使證券犯罪、食安
: 犯罪、公安犯罪等集體訴訟得以順利進行。並落實沒收專章,以加強犯罪不法所得
: 之追緝與沒收。下次會議是4月20日召開,將討論今未討論到的強化防逃制度、妨害
: 司法公正罪等議題。(吳珮如/台北報導)
: 來源:蘋果日報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30/1087740/
哈哈哈哈好爽
以後終於可以不用看的一堆低能兒在那邊吵著要告人。
什麼?你說可以告民事?
呵呵~網路上那些廢物會寫訴狀嗎?要得到對方資料來告民事嗎?
幹好爽
等不及在網路上瘋狂siu辱別人惹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3-30 17:01:00
以後就可以看母豬崩潰惹
作者: piece1 (...)   2017-03-30 17:02:00
訟棍失業潮!!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3-30 17:08:00
爽啦
作者: master0101 (master)   2017-03-30 17:20:00
還有公然侮辱罪阿
作者: f124 (....)   2017-03-30 17:23:00
網路上那些廢物連IP資料都調不到了還訟狀 說什麼笑話阿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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