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派出所長說明案情 被質疑「層級很低」

作者: twin1949tw (台北Station)   2017-03-29 01:45:18
※ 引述《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派出所長說明案情 被質疑「層級很低」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28日召開第三次會議,討論案件

: 光度與檢警升遷之間的關聯時,委員、高院臺南分院檢察署檢察官林志峯質疑,警方常

: 檢方搶發破案新聞,但警方的沒有特定發言人,有時連小隊長或是派出所所長都可以發

: ,「層級很低」。
: 林志峯表示,檢方的發言人為層級較高的襄閱或主任檢察官,警方則是副分局長,最低

: 少應有偵查隊長,但新聞上常看到刑事案件,發言的人卻是偵查佐,或是派出所主管,

: 級很低。
: 刑事局代表回應,如果是非副分局長發言的情況,很可能是由「指定發言人」說明,而

: 他同仁如果要公開受訪,必須報准才能說話。
: 林志峯說,從事檢察官23年,現在還是會遇到警方搶發新聞,率先比檢察機關發言,都

: 問過檢方。
: 刑事局代表解釋,若是比較敏感的案件,會事先請示檢察官是否可以發布案件,如果沒

: 請示就公布案情,檢察官也會交查,因此並不會刻意與檢方搶發新聞。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19529
通常只有兩種可能
一種是搶功
一種是鼓勵辦案人員
不過不一定是因為主任檢察官或是偵查佐就有差異
有時結果反而相反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3-29 01:45:00
好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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