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慘勝!車位被佔告贏獲賠60元 但訴訟費要

作者: bbbbbb90 (一跌王子)   2017-03-28 11:59:05
這判決根本不能服眾啊
外面汽車停車場哪有20元/hr的 有的趕快跟我說我去停
而且至少也要比照百貨公司等級200/hr
另附近有20可停卻不停極可能是因爲滿了不能停 若原告想以市場正常價格出租顯然不合
常理 可增額至1.5-2倍左右
200*2*3=1200
這僅是他損失的經濟價值 若考量原告因沒自家車位而被拖吊損失金額1000(拖吊900+半
日保管100)以及罰金算最低600
加上他必須通行到該處領車的時間 我們以最低工資計算133 算個3小時
得399 又交通通勤費約100元
實際損失為1200+1000+600+399+100=3299元
應「至少」判給原告3299元
而土地侵權我不是專業 由各位去探討
歡迎各位法官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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