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高潞以用 亞泥礦權

作者: shengchiu303 (Sheng)   2017-03-27 21:20:36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時力立委高潞以用今日再次質詢經濟部及原民會,要求原民會堅守「礦權展限應踐行諮商
取得同意程序」的立場。
FB連結:
https://goo.gl/L4eV8Y
FB內容:
「呼籲原民會堅守立場,行政院不是原基法的權責機關!!」
亞泥新城山礦權展限案的爭議到現在都還沒有解,我今天再次質詢經濟部和原民會,要求
原民會堅守礦權展限應踐行諮商取得同意程序的立場,並盡快撤除違法行政處分。目前行
政院的修法版本只有原民除罪化,根本無助於解決長期以來財團壟斷山林、低價承租國有
地、強佔原住民土地的問題。尤其是兩週前偷渡成功的亞泥展限案,根本就是狠狠打臉整
個行政院團隊!
尤其原民會日前一再主張,傳統領域的劃設只要先處理公有土地的部分,就可以踐行原基
法第21條的知情同意權,保障原住民族的權利。但這種說法完全破功,因為亞泥這件爭議
的礦場就在公有的原住民土地上!
儘管經濟部長李世光一再向我強調展限處分的合法性,但我強調亞泥自始至終未諮商取得
當地部落和族人的同意,這是再清楚不過的重大瑕疵!!原基法的主管機關就是原民會,原
民會既然已經做成「礦權展限應踐行諮商取得同意程序」的法律解釋,就應該繼續遵守,
不能因為一個行政院的內部會議就改變。畢竟那只是行政院內部的討論會議而已,既沒有
正式公文,如何推翻原民會的正式公文、拘束各機關和民眾?!
至於可怕的礦業法第31條霸王條款,我也從條文的規範文字和意旨,說明踐行諮商取得同
意的程序,不會衍生機關或部落必須賠償的問題,原民會也有正面回應。
最後,我再次要求經濟部依法撤銷亞泥礦權的展限處分,重新踐行諮商取得同意程序,不
要忘記亞泥對於山林的破壞,不能讓老人家所留的淚一而再再而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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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7-03-27 21:22:00
沒人鳥你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7-03-27 21:27:00
我來啦
作者: koko0   2017-03-27 21:28:00
這年頭一篇FB 都可當八卦版文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7-03-27 21:28:00
幫高調FB一些資訊也是很重要啊
作者: bced (Serenity)   2017-03-27 21:29:00
台灣的好山好水是不該任由財團圖利開發
作者: cons (一年後)   2017-03-27 21:30:00
不能發fb文哦?
作者: bced (Serenity)   2017-03-27 21:31:00
開發山林 也只爽到財團而已 水土保持失調卻是大家要受害颱風一來 大家又喝泥巴水 才在那邊哇哇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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