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的確是個雞肋 有錢有辦法的老早就找會計師規劃好
在此提個新想法
1. 遺贈稅率維持10%:
調增遺贈稅率只是幫忙會計師增加收入來源
真正有錢人的稅還是課不到(除非如溫室人突然暴斃)
至於一般老百姓以現行10%搭配免稅額不是太大負擔
2. 地價稅跟房屋稅合併為財產稅 無論本國或外國人(法人)依市價課徵1%:
真正有錢人的資產配置會有相當部分在房地產
而房地產採登記制很難逃漏稅 是最穩定的稅收來源
調增財產稅可有效取代容易規劃(逃漏)的遺增稅及補充下列調降的所得稅
至於鄉民擔心租金調漲將財產稅轉嫁房客的問題
可參考明尼蘇達州稅局財產稅退稅手冊 https://goo.gl/eqEdLn
房東每年1月須將去年的房租所得開立證明給房客
房客再依房租證明及其所得申報級距去申請退稅 (退稅來源為房東繳納的財產稅)
此舉可一併解決房屋閒置,房東隱瞞房租收入及轉嫁財產稅的問題
3. 所得稅率比照香港標準稅率15%課徵
台灣所得稅率比新加坡跟香港都高
外資根本不會把亞太分公司設在這(不然總經理等高階經理人有一半收入都要繳稅)
調降所得稅率營造友善投資環境及增加領薪階級實質購買力 對於擴大內需有幫助
輕稅簡政 是台灣財稅改革應走的方向
※ 引述《eddisontw (沙丘)》之銘言:
: 有錢人太可惡了
: 賺一堆髒錢
: 還在那邊吝嗇一點點遺贈稅
: 應該把有錢人的土地房屋財產都沒收充公
: 像是某立委
: 不動產23筆
: 存款1400萬
: 可以換多少個年輕家庭的溫飽
: 多少頓營養午餐
: 應該充公他的財產
: 分給窮人
: 才符合公平正義
: 大家說好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