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中女墜車亡 公車門疑故障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2017-03-26 01:22:32
學生在車上嬉戲打鬧應該是事實. 以該型金龍公車來說.
車廂內數位錄影的鏡頭應該超過三支.
一公布百分百就打臉了.
事發時民視採訪的交通隊分隊長也說學生在車上有喧鬧.
最重要的兩個證據.
受害者摔落車外的瞬間. 的確是有隻手推了受害者.
這有錄影為證.
以人類的動作來說.
只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 如救生員. 保鏢. 或者安全隨扈.
或者是長輩珍愛的子女.
才會在危急時反射動作去救人拉人.
沒有受過訓練的人. 手伸出去救人. 又是個未成年的青少年.
一般行為上說伸出手要救人.
完全是牽強的說法.
再退萬步想.
即使是以時速七十五公里過的一百五十度的彎.
( 不過我打賭. 媒體說最高是到時速七十五公里.
而不是平均速度七十五公里. 或出事當時速度七十五公里. )
車子速度的部份. 只要對照速度紀錄表和行車錄影影像都逃不了.
現在的新車幾乎都有數位速度紀錄器和行車影像紀錄器.
所造成的離心力也不致於足夠把人摔出去把門撞開.
即使那是個閉鎖不全的門.
我有坐過時速六十多公里過彎的統聯金龍車.
速度怎麼知道的? 我手上有 GPS.
即使手沒抓住拉環也不致於整個人飛出去.
基本上我認為即使公車有到時速七十五公里把人撞飛也是太過牽強的事.
而且在民視採訪交通隊副分長就直接公開說學生在車上喧鬧.
學生群和受害者沒有在車上喧鬧全部是家屬和里長的說法.
我的結論是. ( 個人結論. ) 的確是有人在喧鬧中推了受害者.
導致把門撞開跌落路面被輾斃.
公車保養不實造成車門閉鎖不全不確實百分百是問題.
公車司機的確在行車中把人壓死了. 這兩個都逃不掉.
光以上這兩點. 公車公司和司機就要負上超過七成的責任.
而一定是司機和公司負責. 第一是直接加害. 第二是保養不實.
即使這件命案絕對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就算看到也來及不閃肯定會壓過去.
結果就是. 司機緩刑. 公司和司機賠錢和解.
台灣有幾個特點. 會吵有糖吃. 受害者搏同情.
有錢人治國. 刁民民粹社會.
再加上加害者未成年. 基本上就算查出來了應該也是不起訴.
台灣的法官很屌. 在餐廳裏自己划手機不看路撞了餐廳玻璃要餐廳賠.
自己小小孩不看好在餐廳裏橫衝直撞撞了人撞了服務生受傷了要餐廳賠.
小弟今天去火鍋店吃火鍋就兩三個死小孩在火鍋店裏奔跑.
每次接近就只好停步. 他們撞我總比我撞到他們被家長追究責任好.
三寶是從小開始. 三寶的教育雖然不能等. 但教育了也沒用.
( 絕對不是檢討受害者. 但白目中學生的誇張行為到處都看得到. )
最後是台灣的公路運輸真的該檢討了. 套句前國防部長的名言.
哪個地方不死人.
COST DOWN 和官商勾結到人民只有自求多福的份.
品質堪憂的中國車. 進口底盤的併裝土炮車. ( 還不准人家罵拼裝車. )
然後血汗司機高工時. COST DOWN 到底的維護.
想不出事都難.
為死者默哀. 但對於改善台灣的公路安全. 完全沒有信心.
※ 引述《SangoDragon (SANGO)》之銘言:
: 其實重點還是在公車門為何會開
: 不管有沒推人
: 今天就算站在門邊,一直急轉彎都有可能向門靠
: 但門打開,代表公車一定有問題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17-03-26 01:23:00
未成年不能抓出來負責公審很不方便
作者: O0OO (綽號暱稱)   2017-03-26 01:23:00
你怎麼知道當時的加速度多少剛出站 到停下來前就已經飆到75 根本亂開誰管你坐統聯會不會飛出去 重點是加速度
作者: haohaobobo   2017-03-26 01:28:00
有嬉鬧明明是司機的說法 警方只是轉述而已
作者: stvn2567   2017-03-26 01:30:00
回某樓,報導說過無法確定曾一度到72(正確數字)的時間點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17-03-26 01:37:00
有沒有推ㄧ把自己心裏很清楚吧,睡的著吃的下,姐姐沒來託夢追咎大概就是沒推了
作者: lml99 ( )   2017-03-26 01:46:00
https://youtu.be/wLTFUwx45qU?t=64明明是警方檢視監視器後說的 什麼時候變轉述司機說的 好啊真的沒嬉戲就每隻監視器都公佈嘛 怕什麼
作者: SuperUp (( ̄▽ ̄#)﹏﹏)   2017-03-26 02:00:00
快公佈影像啦 想看檢警pk分隊長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7-03-26 02:32:00
也許有些事情 需要有人去擔 不要那麼慘忍 害剩下那個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3-26 02:37:00
我坐公車就很常看到有人被甩飛阿檢警不是說無嬉鬧?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7-03-26 02:47:00
小隊長說他看影片看到在嬉鬧 檢說沒有 兩個對賭算了講句直白的 沒嘻鬧影片拿出來不就好了 誰想當壞人?
作者: kelly2005 (呀冬~)   2017-03-26 02:48:00
緩刑是法官判決有罪才在用的!而且你不覺得妹妹其實很像重心不穩撲倒人嗎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7-03-26 02:50:00
司機 小隊長 檢 能告訴我小隊長幫司機說謊的用意是??
作者: lml99 ( )   2017-03-26 02:50:00
重心不穩撲倒人一樣過失致死阿 有差嗎 你把那個人換作陌生人的話就很清楚明白了
作者: kelly2005 (呀冬~)   2017-03-26 02:58:00
不 重心不穩跟推人的差別在於一個是不可控制的行為 一個是可控制的行為 如果根本無法控制 不會有過失可言
作者: lml99 ( )   2017-03-26 03:02:00
所以你認為警方拿到一樣影片 那個人換成陌生人的話他一樣可以回家睡覺 再以證人身分說我是拉人?? 別天真了至少會是過失致死"嫌疑人" 不會是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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