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有打鬧推擠?女學生慘死輪下 同學問訊

作者: opppoo123 (little_dd)   2017-03-24 13:21:28
※ 引述《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之銘言:
: 這件事情一定會傳訊在場同學當證人。但是這件事情的證人全都未滿16歲,所以不會具結
: ,所以就算亂講或被人教唆說謊或掩蓋也不會被判偽證罪。
: 證據之證明力是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顧及青少年
: 陳述事實之能力,易被他人利用,及在法庭上易生恐懼等,故明文規定不得命未滿16歲
: 之人具結(簽名負責)。
: 所以.....這幾個國中生就算上法庭怎麼講,都隨他們....他們怎講都無刑責.......
: 不過法官採不採信就又是另外一回事,因為法官會勘驗其他證物,也會當庭看這個影片
: 不會完全聽這幾個小朋友怎講就怎信。至於家屬完全不能當證人,因為就不在現場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Sk3BnHtdmo#t=05m02s
關於錯誤記憶的演說
其實並不是大家那麼喜歡看影片說故事
因為事後的記憶很不可信的
公車上的影片如果有聲音應該可以更清楚有無打鬧
或看從這群人上車後到事發前的互動其實也大致推測的出來
不過還是希望在決定性證據出來前,大家都是無罪的,不管是司機,還是小孩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3-24 13:24:00
推 其實事後記憶常常會出錯
作者: stock0907 (導遊小猴)   2017-03-24 13:25:00
改門失敗七成責任 推人兩成 高速過彎甩尾一成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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