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都更案屋主告林洲民5罪 淚喊:不想都更這

作者: viviya (^_^)   2017-03-23 21:07:46
此案若無罪
那以後政府 建商 工程合作
先撞壞房子結構 再依法行政拆掉危樓
那有什麼房子是不能拆掉的?
反正賠錢了事 都更後建商賺爽爽 躺著數錢
有差這一點賠償?
無視人民意願 先拆房 讓都更戶毫無籌碼
賠償多少還要都更戶自己去告人爭取
大財團的律師團 看你有多少資源來拼?
政府不會不告不理 是根本不會鳥你
這樣省掉很多都更麻煩
是不是一種合法的民主新都更方向呢?
是否各縣市都應該比照辦理呢?
引述《Government (政府)》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聯合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作者: polyasia (風忍)   2017-03-23 21:11:00
可以喔 結果才知道自己房子真的不值那麼多 QQ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3-23 21:25:00
自己的房子是不值錢..但土地值錢..不然建商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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