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副理在越南意圖性侵女同事 台法院可管轄

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17-03-23 20:43:49
※ 引述《worlddragon (風 )》之銘言:
: 聯合新聞網
: 副理在越南意圖性侵女同事 台法院可管轄判刑2年
: 台北市一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黃姓財務副理招待客戶到越南參訪,由越南分公司
: 的女員工負責接待,黃邀約客戶、女同事聚餐飲宴,見女同事不勝酒力,藉口扶
: 她回飯店,卻扶進自己房間,意圖性侵;女同事驚醒,激烈抵抗,逃跑致電求救,並
: 返回台對黃提告,新北地院今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黃2年徒刑。
: 律師黃仕翰指出,我國「刑法」原則是屬地主義,處罰境內行為,但「刑法」第7
: 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若在國外觸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犯罪行為,也需接受我國
: 法律的處罰;強制性交罪可判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未遂犯亦罰之,因此我國法院
: 具有管轄權,至於實際刑度輕重,則是由法官斟酌裁定。
: 判決指出,38歲黃姓男子是台北市中正區一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副理,去年1月18
: 日,他帶公司客戶到越南參訪,越南分公司女同事全程陪同;黃在22日晚間邀約眾
: 人到餐廳用餐,接著再約女同事跟其中一名客戶到酒吧飲酒,沒多久女同事不勝酒
: 力醉倒。
: 黃姓男子藉口要扶女同事回飯店,卻扶進自己房間,將人放在床上,脫下她的褲子
: 意圖性侵;女同事驚醒,激烈反抗,遭到黃毆打肩膀、身體,還被推去撞牆。女子
: 雙腳、左側大腿等處受傷,但也趕緊趁機跑開,致電給友人求救,黃因而未能得逞。
: 女同事到醫院驗傷,返台提告;法院審理時,黃否認性侵,供稱只是扶女同事進房
: 間休息,因酒醉才不慎扶到自己房間,後來雙方發生爭執,才會有拉扯。
: 法官勘驗監視器,確認女子當時已因酒醉而步履蹣跚,甚至跌倒在地,是被黃攙扶
: 她右肩才能進入房間,採信女子證詞,斥責黃不尊重被害人性自主意願,傷害她身
: 心、人格,且犯後飾詞圖卸刑責,迄今未能獲取諒解或賠償,判刑2年。
: https://udn.com/news/story/2/2361064
: 在國外犯三年以上的罪,台灣還是有管轄權!
補充一下這是怎麼回是
並不是說非屬地主義
而是說,如果你在某個國家犯了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
縱使已經在當地國家被判刑且執行完畢
回臺灣後還要再審判一次!
(不過在該國服刑的期間可以折抵刑期,死刑與無期徒刑除外)
上一個印象是船長殺中國籍員工的新聞
就是有個船長因為不滿員工不聽話
憤而開槍造成多名船工死亡,四名船工跳海逃生還遭船長開船衝撞至此失蹤
沒多久就被第三國逮捕
因為該國是廢死國沒有被判死刑
後來假釋出獄,依該國法律押回原來的國家
回臺灣後再審一次,廠廠~
作者: deep77092   2017-03-23 20:46:00
可教化 ㄏㄏ
作者: coollfd (Qoo..)   2017-03-23 20:48:00
9.2遣送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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