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串文看下來,看到蠻多人都在酸說廢死團體會說犯人可教化所以不要死刑、罵廢死團體
假裝聖人,但有些人反對死刑不是因為覺得罪犯可以教化,而是擔心死刑如果存在的話又
會像江國慶案那樣殺錯人吧。大家都很相信司法嗎?都覺得司法一定不會出錯? 之前魏應
充被判無罪大家不都說司法已死?大家不都常罵台灣法官是恐龍法官?怎麼這時又變得這麼
相信司法?都不擔心司法又誤判或是被賄賂什麼的結果又殺錯人?
我是覺得罰犯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並且終身勞動工作應該會比死刑更有懲罰效果跟補償受
害者和社會的效果,而且萬一發現是誤判然後被寃枉者還沒死的話還可以挽回,釋放被冤
枉者賠償他。
以陳進興的例子來說的話,他被冤枉的機率應該非常低,然而以他犯下的罪行,只是一槍
斃命的死刑不會太便宜他了嗎? 罰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地勞動工作賺錢養活他自己跟賠償
受害者會不會更有懲罰他的效果跟補償受害者的效果? 如果他不肯勞動工作的話,....呃
,那就讓他餓死吧。大概是這樣吧。
好吧我也只是嘴炮,我也不知道到底怎樣的制度會比較好。我只是覺得大家不能把事情太
簡單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