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回來,公共場合拍攝沒有肖像權,那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呢?
本魯有兒子,六個月大,平常都會用揹帶帶去公園散步,某天在公園閑逛發現有個人拿著
手機一直對著我兒子,走到哪他就跟到哪,雖然沒有影響到我們,但心裏不是很舒服
這時候我可以上前要求看對方的手機是不是有我兒子的相片嗎?
如果對方不給看,而我又很在意的話可以叫警察來嗎?
如果對方堅持公共場合沒有肖像權他只是在自拍不小心拍到我兒子的話怎麼辦?能吉嗎?
話說會有這個問題是因為昨天我也看了直播影片,感覺裏面跳腳跳針的那幾個生氣的重點
是在自己小孩被拍,所以才要求要看手機刪照片
請問有八卦嗎?
※ 引述《RoroyaZoro (最賤.問天譴)》之銘言:
: ※ 引述《XXXXGAY (OL打雜小妹)》之銘言:
: : 那位所長私訊跟我要了LINE,並且撥語音通話給我,
: : 說新聞鬧那麼大,希望我出來幫忙澄清他說的話,
: : 我說那個影片不是我拍的(我的直播在警察來的時候就配合關閉了)
: : 那段是旁邊被摔手機的人拍的,可以去找他幫忙澄清呀 >"<
: : 所長說不想找他,就是指定要我出面幫他澄清,
: : 我說我把影片放慢後聽不太出來到底是講『同志有什麼人權』還是『同志有你們人權
』
: : 因為真的很模糊,而我跑去旁邊拿大麥克,也沒注意所長當時到底講啥,
: : 所長就說要是我不幫忙澄清的話,
: : 他會自己開記者會澄清,然後對新聞媒體求償,
: : 以及把PTT鄉民們亂說的留言全部截圖,通通提告加重毀謗(網路散播),
: : 他叫我自己好好考慮就掛掉了 QQ
: 不用理啦
: 留言的人自己負責啊
: 他要告就讓他去告 現在網路說話不敢負責的人實在太多了
: 再說啦 他是要告什麼? 他說的話聽起來就不像後來澄清的那樣啊
: : 我現在是不是要在八卦版發一篇正式"幫忙澄清文"
: 不過我覺得非常有趣的是
: 一般人通常都是要求當事人道歉澄清 不然就要提告 這種聲明也比較有正當性吧
: 結果他竟然是要非當事人出來道歉澄清 否則就要告其他人
: 唉呀呀 不是一堆挺警的網友說 警察討厭這些釣魚訟棍嗎?
: 現在看來 誰的行為比較像訟棍啊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