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警察能否盤查李永得? 黃國昌這樣說....

作者: Pegasus170 (魯蛇肥宅台勞+前義務役)   2017-03-23 05:06:52
※ 引述《lolivo (丐幫幫主)》之銘言:
: 在台北市發生了警察盤查李永得主委的事件,與其選邊站不如聽聽戰神黃國昌老師怎麼說
: ,黃國昌老師於昨日政經看民視精彩的論述,即便釋字535號解釋適用的警察職權行使法
: 並非就可以進行無差別臨檢,其仍要滿足具體的事由跟時間限制。。。
: 究竟是柯市長所說的依法行政還是戰神黃國昌所說的有道理,答案就在黃國昌老師精彩談
: 話之中。。。
: 這是一個很好的法治教育機會然而我們的柯市長卻用帶有歧視遊民的話來回應,說實在真
: 的很難笑,這樣回應跟柯市長之前所說的不能因為討厭他就改規則相比實在是非常諷刺,
: 嘆。。。
: http://i.imgur.com/7LwIUII.jpg
: http://i.imgur.com/M4UeZTF.jpg
: http://i.imgur.com/pvQx4hQ.jpg
: http://i.imgur.com/gEcVAM7.jpg
: http://i.imgur.com/6N8ZyyH.jpg
: http://i.imgur.com/g0VdElr.jpg
: http://i.imgur.com/ptbgaL9.jpg
: http://i.imgur.com/CBJBgXZ.jpg
: http://i.imgur.com/T4aFIYc.jpg
: https://youtu.be/OudRpJyvkJ8
: 黃國昌
: 我覺得當然這是一個很好的法治教育的機會,我們如果將心比心就是其實李主委跟一般人
: 比起來,我覺得他不管在專業的知識上面或者是說他抗拒警察的心理素質上面應該都比較
: 好
: 如果說連李主委他都會有這樣子很不舒服的感覺的話,一般的人民如果遇到這樣子的狀況
: ,我相信所受到的衝擊可能會更高,不過我覺得有一點可惜,就是如果這個是要一個完..
: 就是一個完整的法治教育機會的話,其實李主委當場應該按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跟他要求,
: 要他異議,要他出具書面,它書面就會記載理由,那也就是說當時他到底是不是有正當的
: 事由,能夠對他進行對人的臨檢這件事情
: 彭P
: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下次碰到這個,要先跟他要求書面,然後同時開臉書直播(國昌笑)
: 黃國昌
: 倒不是用臉書直播,我的意思是說當他如果有一個當場表示異議,請求他出具記載理由的
: 書面之後,那接下來這件事情就有接受司法審查的機會,也就是說法院針對這件事情,就
: 可以開始進行司法審查
: 彭P
: 顯然是沒有嘛!因為他是路邊的臨檢
: 黃國昌
: 這樣子的話對於所謂對人臨檢的那條線,要畫在什麼地方?就有機會讓我們的法院表示更
: 清楚的判斷
: 這個事情我老實講是有一點複雜,就是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裡面,它對於所謂的對人臨
: 檢,它如列了六款的狀況
: 彭P
: 第一款最可疑
: 黃國昌
: 有六種不同的狀況,但是那六種不同的狀況,我們大概把它歸納大概是三種的狀況
: ,第一種狀況就是所謂有犯罪之虞,第二種狀況是你要防止具體或者是潛在的危害,第三
: 種狀況也就是第六款,第六款非常的特殊說你如果行經指定的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 好,這個時候你要去對於一定的公共場所路段或者是管制站去進行指定,指定的權限在於
: 警察機關的長官,這個時候你要去指定以防止犯罪處理重大公共安全以及社會秩序有必要
: 者為限,在進行這個指定的時候,有一個觀念很重要就是指定的時間要被受限,指定的場
: 所也要被受限,指定的事由要被受限
: 好,在進行指定的時候,如果是指定路段,或者是管制站的話,譬如說我今天晚上9點到1
: 1點因為在這個附近出現了什麼樣子的什麼樣子的重大的刑事案件,我要去追捕可能逃逸
: 的人,我在什麼地方,就在犯罪現場的附近設一個管制站,它有時間空間的限制
: 今天這個問題比較困難的地方是在於說它是在車站,也就是它指定的公共場所,他認為說
: 在車站這個地方相對於對於公共安全所造成的危害會比較高
: 但是我必須要說的事情是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六款在指定的場所,如果是涉及到車
: 站這種公共場所的時候,事實上警察還是要按照他在行使警察職務的時候所必須要滿足的
: 比例原則
: 我的意思就是說在對人盤查的時候,你即使是在指定的車站也不應該,就是說當你沒有我
: 剛剛所講的那些時間事由的限制的時候,你不應該在這些場所進行無差別的臨檢,因為你
: 如果在這些場所進行無差別的臨檢的話,因為你對於那個車站它去指定的時候,它是沒有
: 時間跟事由的限制,等於是一天24小時,他用一個抽象的事由就把它給指定了,你如果在
: 這樣子的情況下對於裡面每一個行經的人都可以無差別的臨檢的話,事實上已經逾越了警
: 察職權行使法裡面它必要的程度範圍
: 所以我覺得剛剛阿晃哥(年晃)其實講得蠻好的,他也點到了說在行經車站這種指定公共場
: 所的時候,相對而言會比較困難
: 只不過說我看他們整個對話紀錄的內容,
: 在行使警察職權的那位員警,他只是不斷的跟他強調說,他很機械性的跟他說依照警察職
: 權行使法第六條第六款我就有這樣的權力,其實他那個時候如果再想一想說我們在對人臨
: 檢的時候,因為會牽涉到於對人他本身自由,某個程度上面的限制,他如果能夠真的有具
: 體的事由當場跟他做表明,或者是說明的話我會覺得不管是對於臨檢的個人而言還是對整
: 件事情而言,他其實都能夠比較圓滿地獲得解決。。。
如果沒看懂黃國昌立委的說法,我這裡說兩個我自己遇到的範例:
第一個是我之前提過,開車被攔下盤查的故事,裡面警察一開始就說明白附近有槍擊要犯駕車逃逸,跟我的車款一致。
所以發動條件是:附近的槍擊案加上嫌犯逃逸時所用的車種。
查驗證件:駕照
第二個是我在市區百貨公司被攔下來。起因:
多倫多市區禁止一般人使用槍枝,我因為當天上午去郊外靶場射擊,身上有火藥味,所以被攔下來要求提出槍枝使用執照跟所去靶場的資料。
所以發動條件是:在禁止使用槍枝的地方被聞出火藥味。
查驗證件:槍枝使用執照跟靶場資料
這樣應該比較容易懂了吧。
作者: TZofHES (TZ)   2017-03-23 05:07:00
樓下formatted
作者: SZQK (磁貓)   2017-03-23 05:07:00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3-23 05:08:00
幹嘛啦 羞
作者: TZofHES (TZ)   2017-03-23 05:08:00
formatted超慢,雷雷雷
作者: hankdai (hank)   2017-03-23 05:08:00
感喇TZ插三小啦幹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3-23 05:09:00
剛剛在罵提姆辣
作者: TZofHES (TZ)   2017-03-23 05:12:00
hank超氣XDDD,你幹嘛啦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3-23 05:13:00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7-03-23 05:14:00
結果整串都沒在討論的XD
作者: tim121507 (救我拉)   2017-03-23 05:14:00
阿姨都凶窩 QQ
作者: CGZB (ZB)   2017-03-23 05:15:00
拿刀的怎麼辦,用聞的?沒有盤查,你只能在犯罪現場,或已犯罪的情況下抓人
作者: SZQK (磁貓)   2017-03-23 05:16:00
我這把是塗滿毒藥的刀 (舔
作者: CGZB (ZB)   2017-03-23 05:17:00
如果以你的例子,就會是已經開過槍了,警察才抓得到你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3 05:18:00
所以這篇美國警講的條件都具體充分清楚 而不是夾腳拖之類還變來變去
作者: CGZB (ZB)   2017-03-23 05:18:00
一些人民能夠擁槍的國家,盤查比較沒意義,因為有槍不違法但是台灣不是,你有槍你就已經犯法了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7-03-23 05:23:00
不知道那些犯罪偵查無限上綱的網友,為何堅持說美國警察盤查可以不必說具體事由的?可以直接硬上的?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3-23 05:26:00
就算盤查 法律規定不能開民眾包包,也無法得知有沒有帶槍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03-23 05:27:00
因為很多信口雌黃的 是警方派駐在ptt監控網路的人啊
作者: poolo (嗯~)   2017-03-23 05:27:00
因為說美國盤查不用說理由的都沒在國外碰過盤查啊,嘴炮說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03-23 05:29:00
他們那群低能的賊頭兼白道流氓思維 說的理能作準嗎那群小賊頭們人數還不少 遇到警察議題就是一律瞎挺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7-03-23 05:31:00
還有第一個例子也指出,美國警察也有解釋該地為何被指定
作者: CGZB (ZB)   2017-03-23 05:31:00
警察能不能盤查的重點在,警察職權會不會被濫用,不會被濫用,就不會有後面的顧慮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7-03-23 05:32:00
哪有那種我或長官高興指定哪裡就那裡,都不用解釋的道理
作者: Pegasus170 (魯蛇肥宅台勞+前義務役)   2017-03-23 05:33:00
說到第二個例子,如果我身上沒那些證件,後果會很嚴重。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3 05:35:00
哈哈 我上一篇就推過台灣除非出事 否則沒有在查包包的啦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7-03-23 05:35:00
美國警察:該地剛發生槍擊案,台灣警察:長官說是就是,
作者: LOLI5566 (蘿莉56)   2017-03-23 05:35:00
台灣:隨便啦 你看起來有問題 證件交出來
作者: CGZB (ZB)   2017-03-23 05:40:00
原來是這樣喔,盤查不能檢查包包,那也只剩下抓通緝犯而已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3 05:42:00
有出是或具體事由 或設置了明顯檢查哨 是可以查行李但你有遇過警察在路上亂槍打鳥要看你包包嗎 XDDDD
作者: CGZB (ZB)   2017-03-23 05:45:00
那就我就傾向不盤查了,沒辦法查到槍械就沒意義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3 05:47:00
你傾向的那種亂槍打鳥然後把人全身查一遍 除非在極權國家不然都很難實現吧 台灣還是能做合理合法的盤查
作者: Pegasus170 (魯蛇肥宅台勞+前義務役)   2017-03-23 05:48:00
如果我身上沒那些證件,應該也會被搜身。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3 05:50:00
對阿 就是背景出事 沒證件或帶有明顯攻擊傾向時 才被搜
作者: CGZB (ZB)   2017-03-23 05:52:00
可能還是可以要求口述背包內有什麼?
作者: theword (111)   2017-03-23 05:53:00
那你要怎麼驗證 XDDDD
作者: CGZB (ZB)   2017-03-23 05:55:00
就是個看人虛不虛心的動作,已做錯的多做總會露馬腳
作者: thejackys (肥波)   2017-03-23 06:16:00
樓上就算我真的口述我包包的東西心虛 警察一樣不能查我包包啊
作者: CindyLara (Cindy)   2017-03-23 06:16:00
現在看得出她是哪種貨色了吧
作者: ritska (好餓)   2017-03-23 06:17:00
咦? 你也在多倫多?
作者: CindyLara (Cindy)   2017-03-23 06:19:00
發生事情要求警察加強維持治安 卻要求警察不能做東做
作者: Pegasus170 (魯蛇肥宅台勞+前義務役)   2017-03-23 06:19:00
我沒被要求口述,但是警察在看完證件後叫我搖一下包包
作者: CindyLara (Cindy)   2017-03-23 06:23:00
台灣的警察一年到頭被要求去做政治人物的維安 尤其是
作者: CGZB (ZB)   2017-03-23 06:23:00
的確如果要看我包包我會覺得不太舒服就是,但如果在不打開
作者: CGZB (ZB)   2017-03-23 06:24:00
看到內容物的情況下,對你做詢問,或觀察我是可以接受
作者: CindyLara (Cindy)   2017-03-23 06:24:00
更別說像台北等還要去做指揮交通之類的雜務
作者: Pegasus170 (魯蛇肥宅台勞+前義務役)   2017-03-23 06:25:00
在這邊,身體包的越密越可疑。李主委那種反而最不會被盤查。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3-23 06:26:00
不打開包包,只說裡面裝什麼,然後警察就可能會請你打開只要警察自己不動手打開,你自己為了證明清白打開就不違法所以被問包包裝什麼,你說了以後,自然會有打開的壓力存在
作者: Pegasus170 (魯蛇肥宅台勞+前義務役)   2017-03-23 06:28:00
要我打開包包,除非有搜索票,否則是不必答應的喔!
作者: a7491412a (我愛風晴雪 qq)   2017-03-23 06:29:00
恭喜各位通緝犯 警察必須聞到通緝犯的氣息才能臨檢喔
作者: CGZB (ZB)   2017-03-23 06:30:00
我是覺得治安跟隱私應該是有互補的關係在的在一個隱私最完善的地方,罪犯就更容易窩藏,兩者都沒有錯那要找的就是個平衡點,不會是絕對選,或絕對不選哪一邊
作者: Pegasus170 (魯蛇肥宅台勞+前義務役)   2017-03-23 06:33:00
這就是警察專業程度的差異。另外,在路上抓只能抓一個人,這裡警察喜歡直接一網打盡,半夜兵分多路直接抓。
作者: Tsucomi69 (N9SU3XL3AJ4)   2017-03-23 06:34:00
人家說盤查,某a說臨檢,要反眼睛也睜大點
作者: Pegasus170 (魯蛇肥宅台勞+前義務役)   2017-03-23 06:37:00
要抓通緝犯,不會在路上抓,都是跟監到老巢去鏟掉。路上是抓現行犯。台灣的鴿子觀念還停留在過去。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3-23 06:44:00
請教某t,盤查和臨檢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
作者: CindyLara (Cindy)   2017-03-23 06:46:00
就是有盤查(或臨檢) 才能對犯罪者產生更大的嚇阻力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3-23 06:46:00
依照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意旨,臨檢實施之手段包含檢查、路檢、 取締及盤查等項目,所以盤查屬於臨檢的項目之一
作者: Pegasus170 (魯蛇肥宅台勞+前義務役)   2017-03-23 06:47:00
前者是carding後者是checking
作者: JuiFu617 (小夫)   2017-03-23 06:52:00
主要這是本來沒有後來鄭潔事件多出來的勤務,跟鴿子觀念停留在過去有什麼關系你以為他們想做這個吃力沒效率不討好的工作保警在隊部備勤還比較爽通緝犯主要也是刑警去查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3-23 06:54:00
這勤務老早就有了,不是鄭傑以後才有
作者: JuiFu617 (小夫)   2017-03-23 06:54:00
p大是不是分不清警察職責
作者: JuiFu617 (小夫)   2017-03-23 06:55:00
轉運站以前沒有這項指定處所盤查勤務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3-23 06:56:00
每次被臨檢之後感覺很差不受尊重,其實警察態度好就還OK
作者: Pegasus170 (魯蛇肥宅台勞+前義務役)   2017-03-23 06:57:00
這邊警察沒事不會在路上抓通緝犯,就算遇到也是轉給刑警跟監。畢竟要抓也要一網打盡,盡量避免打草驚蛇。
作者: widec (☑30cm)   2017-03-23 07:03:00
火藥味有這麼濃喔?如果你是放鞭砲哩?
作者: Pegasus170 (魯蛇肥宅台勞+前義務役)   2017-03-23 07:04:00
如果要抓現行犯,李主委那種穿著最不容易成為現行犯,腳部無保護,手上提著超商買的飲料,穿著又醒目。這邊的警察對火藥很靈敏。另外,當打完五十發45ACP之後,味道真的會殘存蠻久的。
作者: anendfox   2017-03-23 07:08:00
推 警察跳針依法 幹 說出客觀事實啊馬的
作者: daniel229 (仔仔志)   2017-03-23 07:12:00
作者: Henrique (巨乳才是唯一)   2017-03-23 07:14:00
台灣:因為你穿拖鞋瞄警察
作者: changrabbit (月犽小兔)   2017-03-23 07:26:00
吱吱萬睡
作者: Pegasus170 (魯蛇肥宅台勞+前義務役)   2017-03-23 07:36:00
比蛆蛆好就好
作者: Rayio (Ray)   2017-03-23 07:37:00
推推
作者: au6vmp5846 (-.-)   2017-03-23 07:49:00
這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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