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原本只有被性侵和毆打
致命傷是摔倒時撞到頭又沒有治療導致
最後犯人知道她死了才去焚屍
跟鄭捷直接要致人於死而揮刀有差
如果一樣判死刑或許違反比例原則
不知道這是不是法官判斷有沒有殺人犯意的理由
作者:
EAFV (流浪貓)
2017-03-22 09:29:00是啊 其實那個也不是性侵 他們只是想讓少女舒服一下緩緩心情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03-22 09:29:00鄭捷也只是砍傷人阿 致命原因是未及時止血治療法官真的很棒 想怎樣凹都可以 敢不敢講出來而已
作者:
neepa (官小講話算三小)
2017-03-22 09:30:00只要說一句:我只是要嚇嚇他,不知道會死。這就逃過死刑了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7-03-22 09:30:00五個智力中低,誰判斷被害人死亡的?怎麼不唸醫
作者:
joy024 (逆水千帆)
2017-03-22 09:30:00看主觀犯意吧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7-03-22 09:30:00就為廢死而廢死啊 早實質廢死了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3-22 09:30:00只是想幹她 不知道會幹死她
作者:
SnakeO (ha)
2017-03-22 09:31:00以前常聽說群體犯罪會罰比較重,看來都是笑話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3-22 09:31:00
南京大屠殺也只是修剪一下身高 致命原因是沒有持續呼吸
作者:
radiodept (大學是要讀幾年?真廢物)
2017-03-22 09:31:00高雄人真是水準如此,殺人焚屍強暴之都就是高雄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03-22 09:32:00不想判死就直接改判就好 硬凹真的很難看
你怎麼會把毆打、撞到頭、沒有治療分開來看?這明明就是有因果關係的一體事件。
作者:
kilof (KiLoF)
2017-03-22 09:34:00不過量刑也重的不得了大概跟殺人差不多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03-22 09:35:00司法沒有監督制衡機制就會變這樣 隨法官怎麼講都行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3-22 09:36:00可以算不確定故意,就是死了也沒差。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03-22 09:36:00只要臉皮夠厚敢講 沒有什麼不能凹的 鄭捷凹成無罪都可以
作者:
joy024 (逆水千帆)
2017-03-22 09:36:00樓樓上,是發現已經死了才焚屍
作者:
vcpw (威尼)
2017-03-22 09:36:00radiodept你媽知道你在這發廢文嗎?
最輕都還有25年,最重無期;這應該是殺人罪的量刑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3-22 09:38:00殺人還炫耀的可以算不確定故意吧 只是好像未成年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03-22 09:38:00對 我贊成判重刑 但是要凹什麼無殺人犯意真的太扯
作者:
funkD (放å¯)
2017-03-22 09:44:00把你打到快死丟在路邊等死應該就沒有殺人犯意吧:D
作者:
jeter17 (smart1599)
2017-03-22 09:50:00所以要就打到快死不要一次殺了
作者: nowitzki0207 2017-03-22 09:51:00
那過程噁心變態,不該回到社會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7-03-22 09:53:00要硬凹可以阿,鄭捷也沒有要殺人的意思,砍人而已
在荒郊野外把人打得半死,應該可以成立不作為殺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