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新頭殼newtalk
2.完整新聞標題:
明年7/1禁售塑膠微粒產品 業者嗆:不可能
3.完整新聞內文:
環保署今(20)日召開「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製造、
輸入及販賣(草案)」第二次公聽會,相較於去年8月預告草案,「禁止製
造、輸入」日期提前半年至2018年1月1日;「禁止販賣」日期提前一年半
至2018年7月1日,與美國同步上路。此舉引發業者強烈反彈,現場與環保團
體、政府機關三方交鋒不斷。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專案執行陳姿蓉表示,肯定環保署採納「與美國同步上路」
意見,她原先擔憂若台灣比美國晚一年半上路,美國不得販售的產品就會到台
灣販售。她說,業者既然也承認塑膠微粒去角質效果沒有比較好,又為何堅持
「賣好賣滿」,不願配合政府法規。
「不然那些員工你來養啊?」肥皂清潔劑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黃錫明回嗆環保團
體,他表示,過去按照衛生署規定生產的產品,有效期限可達3年、5年,對於
明年1月1日停止製造沒有意見,但是販售的部分,希望政府考慮業者損失,延
後一年上路,給業者更多緩衝時間。畢竟「回收」、「尋找可溶解替代物」、
「已經印製好的包材」等成本,都必須由業者吸收,緩衝期如果只訂半年,
「後面很多員工要吃飯,失業的話你來負責嗎?」他質問。
「韓國公告時間比我們晚,但實施日期卻比我們早。」環保署回應表示,韓國
今年7月1日就限制製造,明年7月1日限制販賣。各國政府都有決心推動這件事
,因為研究指出海洋生物確實會吞食塑膠顆粒,2009年荷蘭環境部最早提出
「塑膠濃湯(Plastic Soup)」議題,指出含塑膠微粒化妝品與清潔用品對海
洋生態的影響,美國政府2015年完成修法,法、英、韓國紛紛跟進,台灣政府
也是參考各國期程去推動。
台灣肥皂清潔劑工業同業公會秘書長王殷伯回應,韓國2015年就實施化妝品業
者自主管理,並讓業者自己達成共識後,政府才公告禁止,按照草案規定,
「我今年12月31日都還可以輸入、製造,你要求我在半年內把這些東西處理完
,對業者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王殷伯表示。
台灣蠻野心足協會專員孫瑋孜表示,草案仍然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目前僅限
制6大類產品,包括洗髮乳、沐浴乳、洗面乳、香皂、磨砂膏、牙膏,但根據他
長期的調查,很多化妝水、防曬乳也都含有聚苯乙烯(polystyrene)成份,卻
沒有被規範在本次管制項目內。他表示,大部分塑膠微粒用0.01mm不織布濾紙
可以過濾出來,但當他測試標示含聚苯乙烯的巴黎萊雅保濕液時,卻完全濾不出
來,「這樣的保麗龍原料塞在毛孔裡會怎樣?民眾有發現平常都在用塑膠洗臉嗎?」
他補充,有許多品牌同時製造純天然產品,也製造天然混雜塑膠成分的產品。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3-20/83222
5.備註:
民進黨政府獨裁,蔡英文想當武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