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大家吵半天
這個議題真的很難定義 非常難
有些鄉民覺得
不這樣子臨檢 警察抓什麼壞人?
有些鄉民拿出法律
表示立委是對的
法律上警察並不能這樣
不過 兩邊其實都是對的
但單就法律而言
他其實有這樣制定的必要
試想在今天
電腦處理數據的能力越來越強
產生了所謂大數據的學科
假如沒有這樣的法律制定
哪天政府發現某些交叉條件下的人
譬如說帳單都在收到第八天繳清+家住三重+收入在4-6萬之間+25-35歲
犯罪比例高達八成
所以警察將24小時
在這些比對出的目標身邊
預防性臨檢
同樣沒有原因理由
甚至根本還沒有意圖
單純因為數據分析後
該員犯罪的比例偏高
所以要預防
這盤查理由比起法律上
警察必須''有理由''才可以臨檢盤查
這東西 看起來好像完全合理
但是又好像哪裡怪怪的吧?
所以法律才要限制
不然真的會變威權國家...
大家都乖乖的
治安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