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我這樣會不會犯法啊的八卦?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3-21 09:17:32
手機排版請見諒
目前只是一個法律系大三生 前陣子剛好複習了下刑法分則有關財產犯罪的部分
盡量來解惑一下
題目大概就是
某甲某天拿著乙公司給甲的ABC三張優惠卷密碼,輸入電腦,拿到了三張優惠卷後,甲發現了其他優惠卷的密碼,一連串輸入後又拿到了三張優惠卷,問:某甲成立何罪?
基本上在這個案例當中,我們主要可以討論的法條有竊盜、侵占、詐欺三種。
竊盜跟侵占的差別在於竊盜罪是破壞他人持有的犯罪,而侵占罪是破壞他人所有的犯罪。因此在這個案例中,優惠卷是在乙公司的持有之下,甲在未得乙公司之同意下將其取走據為己有應該是去討論是否成立竊盜罪而非討論侵占。
不過竊盜罪保護的對象是「物」而非「利益」,刑法上沒有竊盜得利這種東西,因此甲雖未經同意取得網路折價卷這種虛擬物品,但因為不是「物」,從而不會成立竊盜罪。
至於詐欺罪的部分,可以去討論是否成立刑法339和刑法339-3。
有關刑法339之部分,有認為,普通詐欺罪是要「對人詐欺」而非「對機器」詐欺,因此若採此一見解,因為甲是對電腦施用詐術,所以不該當犯罪客觀構成要件,從而不成立本罪;惟亦有認為,電腦機器是人之延伸,對電腦詐欺可視為對人詐欺,若採此見解,甲最後兩個拿取優惠卷的行為就很可能成立普通詐欺罪了,第一個拿取優惠卷不成立犯罪的原因是因為甲是偶然不小心的發現到密碼,當下並非故意施用詐術使人限於錯誤,充其量僅為過失,因此不成立詐欺罪。
至於刑法339-3的部分,有以「不正方法…」此一客觀構成要件,所謂的不正方法是如投假幣進自動販賣機這樣才算,如果是投10元幣結果機器誤認為你是投50元幣,這種方式稱不上「不正方法」。在這個案例當中,領取優惠卷之規則就是將優惠卷之密碼輸入之,某甲也是將優惠卷之密碼輸入後,取得優惠卷,因此並非利用「不正方法」領取之(是否有權限領取是另一回事,但是絕對不是利用不正方法)。
有關刑法本文的部分大guy4這樣,不過是否成立其他特別法我就不知道惹ㄎㄎ
作者: bobbyac01 (Chien)   2017-03-21 09:18:00
甲甲不能自稱輸入錯誤?
作者: shaochilee (rainlylee)   2017-03-21 09:22:00
按end沒結論
作者: greyyouth (路人)   2017-03-21 09:54:00
1F 可以 所以是不正方法但你如果每次都輸入錯誤 很顯然就是詐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