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ner (大屌帥哥)》之銘言:
: 遙想三年前
: 警棍在手的畫面令人至今印象深刻
: 這三年來每天都想著要報仇
: 今天終於有機會了
: 覺青報仇三年不晚
: 是不是這個意思?
不是。是認為警察執法有瑕疵。
一堆拿美國說嘴的,大概不知道北美警察除非是在很必要的狀況下才會盤查路人。一般新聞上看到的案子都是開車攔檢。為何會這樣?因為在北美,除非開車跟買菸酒,美國一般人沒義務攜帶身分証明文件(駕照本身就是身分證明文件之一)。台灣那種隨機盤查路人,本來就是很有問題。
至於毒品,如果警察都聞到味道,那他盤查也是剛好。
如果硬拗要文件,很多律師很樂意幫你跟政府討錢。
但是有一點要注意:外國人可沒有此一權利。所以如果你英文遠低於一般美國人水準,那就會構成警察懷疑非法移民的條件。所以在海關,會在機場入境文件中提到,使用機場時,出入關的人是視同無條件給予海關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