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才不是辭職呢!楊泮池根本沒有真正下台

作者: cgntutim (ˇ宅ˇ)   2017-03-18 16:34:24
1.媒體來源:
台大花火校園
2.完整新聞標題:
【才不是辭職呢!】快訊:楊泮池根本沒有真正下台,今年過後他依舊是台大校長?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李柏寬
臺大今(18)日上午召開校務會議,會中台大校長楊泮池哽咽拋出震撼彈,表示願對論文
風波對於台大和台灣學術界的不和諧負責,並將在今年六月後不再續任校長,「請求」校
務會議代表讓他「不再續任」。
但此一「請求」卻引發諸多程序爭議:因楊泮池已經在去年5月28日的校務會議上通過「
續任校長案」,而該續任校長的決議將在今年八月才會正式進入第二任期。因此,究竟楊
泮池今日的發言,究竟是自願「請辭」校長,還是仍要經過校務會議代表推翻過去的「讓
楊泮池續任校長的決議」才算正式下台?會議中兩派意見激烈交鋒。
電機系吳瑞北教授在會議中提出動議,表示台大應另行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針對楊泮池「
期滿不續任的請求」進行討論表決,而會議應於教育部及科技部相關論文造假風波調查報
告出爐後兩週內,或至遲在四月底前召開。農經系官俊榮則修正提案,希望該臨時會議不
僅僅討論校長「期滿不續任的請求」,更應該專案討論台大接下來如何因應校長提出此一
「不續任校長」的請求。
但政治系黃長玲教授則持反對意見,她認為,若還要回到專案校務會議處理此一問題,而
最後校務會議代表若又投票表示校長「應該續任」,豈不違反校長本人意願?黃長玲表示
,校務會議代表應「成人之美」,她認為楊泮池請辭是對台大、對個人設下停損點,更是
為台灣的學術界樹立面對類似事件的典範。
根據《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續任之校長,應於任期屆滿一年前
由校務會議議決是否同意其續任。」又根據同條第二項規定:「校長任期屆滿,不擬續任
者,應於任期屆滿十四個月前向校務會議表示,並依本規程之規定,辦理新任校長遴選事
務。」但該規程卻沒有規定如何處理「通過續任案」至「續任生效」期間校長自願提出「
不續任」一事。
因此,本日楊泮池提出「不續任校長」一案,究竟是否屬「辭職」?又或者還要經過校務
會議代表推翻?又或者需要另行依《組織規程》第十條之規定,由校務會議代表四分之一
以上之連署提出解聘案、校務會議代表總額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解聘之才算數?相關問題都可能只能待「臨時校務會議」討論。
校務會議最後經六十八名代表同意通過吳瑞北與官俊榮教授的提案,將召開臨時校務會議
討論校長的「不續任請求」。亦即,目前楊泮池是否會如期在任期屆滿後下台,以及若之
後需要遴選新校長改如何進行等問題,會議上並無明確討論,仍須留待下一次的臨時會議
討論相關制度如何建立與因應。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sparks.ntustudents.org/4494/
5.備註:
台大前學生會長周XX:泮池你要學我戀棧職位嗎
作者: wiston1419 (wiston1419)   2017-03-18 16:35:00
ㄏㄏㄏㄏ
作者: pttenjk (賣統一7-11禮券)   2017-03-18 16:35:00
垃圾新聞 你們垃圾看 人不會去在意這種事 何需浪費時間
作者: leon1997kimo (人見人愛小雷雷)   2017-03-18 16:36:00
應該是任期結束就可以爽領了
作者: OmegaWind (換季了)   2017-03-18 16:36:00
台大風骨
作者: barber (頭又大)   2017-03-18 16:36:00
這標題有濃濃傲嬌味
作者: wiston1419 (wiston1419)   2017-03-18 16:36:00
跟學生會一個樣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7-03-18 16:37:00
這樣算草莓嗎?抗壓力
作者: kutkin ( )   2017-03-18 16:38:00
就不是辭職呀這些老師怎麼這麼簡單的事情搞不清楚
作者: xcvfrd (.)(.)   2017-03-18 16:39:00
已經算好了拉 望向某校校長 續任投票剛剛好比一半多一票ㄋ總票數幾百張如此剛好真是不簡單
作者: kutkin ( )   2017-03-18 16:39:00
還撿到選票 真的很厲害
作者: wiston1419 (wiston1419)   2017-03-18 16:40:00
清大QQ
作者: borissun (小毛)   2017-03-18 16:57:00
這個動作應該是表達不戀棧,但之後又被慰留,不得已繼續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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