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3-17 01:26:38
※ 引述《mitsunari (毛利要三成才行)》之銘言:
: 簡單的說
: 原本一例一休的例假日如果要加班的話
: 未滿4個小時要算4小時加班費 4-8小時要算8小時 8-12小時要算12小時
: 當初這樣設計的用意 就在於要讓勞工在假日出勤時的交通成本被雇主考量
一堆人看到未滿四小時算四小時加班費就高潮了
以為做一小時可以領四小時 勞工權大躍進
我倒覺得 這條法律的用意 是要大家多多加班 做好做滿
假設一個奉公守法的好老闆 本來只需要你加兩小時的班
現在呢 他只好請你多待兩小時了 還必須努力找事給你做
要是不小心超過四小時一秒 就得直接加碼到八小時
我看 在這種絞盡腦汁的沒事找事下 台灣經濟起飛是指日可待
作者: acln0816   2017-03-17 01:28:00
不小心四小時一秒的話 就繼續找事讓你做八小時囉 呵
作者: JinKisaragi (キサラギ少佐)   2017-03-17 01:28:00
這種老闆會寧願你別加班吧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7-03-17 01:28:00
通勤一小時,加班兩小時,員工假日能幹嘛?四小時候可以討論,給足四小時是必須四小時"後"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3-17 01:30:00
所以老闆凹你來上一小時,就只要給一小時的錢就好?你是在幫老闆開後門膩。
作者: tigernaxo   2017-03-17 01:31:00
你是老闆?不然在悲憤啥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3-17 01:32:00
要嘛就不要來,要就四小時休息日加班費領好領滿也做好做滿啊。
作者: palindromes   2017-03-17 01:33:00
老闆 主管叫你來你可以不要來 這公司真好等等就有人叫你不爽不要做了啦 XD
作者: anti87 (天機老人)   2017-03-17 01:34:00
假日做個一小時,一整天就毀了
作者: ishiki (人生勝利組?)   2017-03-17 01:45:00
廢文
作者: GbmanOGC (OGC)   2017-03-17 01:54:00
廢文+1
作者: dreamyello (昔時)   2017-03-17 01:57:00
這條本來就是避免通勤一小只做一小 很難懂?
作者: lin821   2017-03-17 02:07:00
你要通勤做1小時還4小時
作者: lin900117 (單眼皮)   2017-03-17 02:56:00
休息日加班費有增加怎麼不講。如果休息日必須有足夠人力加班,增聘人員搞不好還比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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