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狗亂過馬路害騎士摔傷 飼主被罰13萬多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7-03-16 20:59:23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06271
小狗亂過馬路害騎士摔傷 飼主被罰13萬多元
2017-03-16 13:18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王姓運將替老母照顧小狗,未料,小狗過馬路時,害閃避不及
的騎士摔傷。運將在刑事部分已被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 1萬元;民事部
分,還要再賠騎士12萬2331元。
小狗亂過馬路,害騎士摔傷,判罰 13多萬元。(資料照,記者湯世名翻攝)
判決指出,沈姓婦人2年前10月間上午7點,騎車沿新北市瑞芳區三爪子坑路往瑞芳國中方
向。
沈婦騎經王姓運將家前,住處路旁洗計程車的姓運將養的小狗,正要穿越馬路返家,被路
過的沈姓女騎士撞個正著,害沈婦摔車,致肱骨粉碎性骨折。
沈婦不滿王未看顧好小狗,任由小狗任意穿越馬路,害她摔車受傷,怒告王過失傷害罪。
檢警調查後,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王。
法院審理時,王解釋,小狗是媽媽養的,因家母行動不便,才由他替小狗洗澡,還稱是沈
小姐騎車自摔,與他養的小狗無關。
法院認為,沈婦摔車原因與王家養的狗有因果關係,王未善盡監管之責,任由小狗在道路
上行走,明顯有過失,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 1萬元。
民事部分,沈婦另起訴向王求償醫療、精神慰撫金等損失共26萬4662元。
法院認為,王未看顧好豢養的小狗,害沈婦摔車受傷,雖有過失,但沈婦也未注意前車狀
況,應各負一半過失責任,判王要賠沈婦12萬2331元。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7-03-16 21:00:00
狗本表示: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3-16 21:00:00
三寶vs狗
作者: scorpio8018 (ahun)   2017-03-16 21:00:00
雖不滿意,但覺得司法有進步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3-16 21:01:00
應注意未注意遛狗不牽狗真的很渣 替三寶哭哭 居然被應注意未注意
作者: porterlevis (jeff)   2017-03-16 21:02:00
12萬 髖骨受傷 好像有點不划算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3-16 21:03:00
法官說三寶應注意未注意 霸王條款啊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2017-03-16 21:47:00
這樣還想上國道喔?(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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