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大體修復師請女兒當手模修補大體 痛心假貨害女兒截肢
3.完整新聞內文:
楊姓女子與黃姓婦人均是大體修復師,黃婦向楊女購買海藻粉,想為火災罹難者製
作手部義肢,並請17歲鄭姓女兒擔任手模,但楊女誤將石膏齒粉當作海藻粉寄給黃婦;
當黃婦親手為女兒製作,石膏粉遇水即發熱、凝固,緊急送醫後,鄭女右手指節因
而截肢,黃婦痛心不已,新北地檢署今天將楊女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27歲楊姓女子去年1月間,收到劉姓友人贈送的石膏齒粉,劉當時已告知這
些齒粉不可直接接觸人體,不適用於製作倒模使用,是製作翻模(即灌入倒模待凝固
後形成的模型);且該齒粉外包裝已標示「SILKY-ROCK」,產品目錄欄位記載「DIE ST
ONE」(硬石膏)。
去年2月21日,黃姓婦人向楊女詢問是否有製作人體倒模使用的海藻粉,楊女便將劉
贈送的石膏齒粉,當作是海藻粉,以10公斤3千元的價格賣給黃婦;黃婦再向她購買
矽膠、加上運費,總計匯款4950元,楊女也將石膏齒粉寄送到新北市三重區黃婦住處。
去年6月,黃婦得知台東市東勢區發生民宅火警,屋主18歲女兒不幸喪生,肢體遭燒
毀碳化,決定協助製作手部義肢捐贈;原本黃婦打算用自己的手做手模,但考慮年紀
較大,做出來比較不好看,請17歲女兒代勞,並使用楊女的石膏粉打模。
黃婦將石膏粉倒入寶特瓶空瓶與水混合,由鄭姓女兒將右手插入製作倒模,結果石膏
粉遇水發熱、凝固,兩人連忙到廁所沖水,用鐵槌槌打石膏,均無法卸除,只好緊
急送醫;鄭女右手手指至手掌有二至4度燒燙傷,2、3指節因而截肢。
黃婦不捨女兒受到截肢傷害,手掌手心要植皮、手指還必須放入肚皮瓣膜長肉,怒而
對楊姓女子提出詐欺、故意重傷害告訴;偵訊時,楊女承認有將該石膏齒粉賣給黃
婦,兩人曾經是大體修復課程同學,但否認明知東西是石膏粉還故意寄出,辯稱因
看不懂英文字,才會誤以為是海藻粉。
檢方傳喚贈送石膏粉給楊女的劉姓友人,劉證稱有清楚告知楊女不能接觸人體;楊女
的大體修復老師也出庭證稱,上課時有說明石膏遇水會發熱,會傷害皮膚及組織,不可
替代海藻粉用以製作手腳倒模。
檢方認為,楊女確實有出貨給黃婦,難認有詐欺金錢犯意,認定罪嫌不足;另外楊
女與被害鄭姓女子素無恩怨,客觀上難以證明她寄送石膏粉就確定能夠傷害到
鄭女,或她明知將負擔高額賠償,仍要傷害鄭女,認定她並非故意寄送石膏粉導
致鄭女受重傷,依過失致重傷害罪提起公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344603
5.備註:
少女真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