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酒駕為什麼不是殺人罪或殺人未遂?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3-15 22:41:52
※ 引述《LOLI5566 (蘿莉56)》之銘言:
: 為什毛?
: 酒駕抓到就應該用殺人未遂去辦吧?
: 酒也是自己喝的 夠蓄意吧?
: 不然先喝一杯高粱再去撞人
: 五年後又是一條活龍
: 為毛?
我也不懂 我覺得酒就像藥物一樣 隨每個人體質不同或喝酒多少年
都會出現類似抗藥性 就是俗稱的酒量
我平常不喝酒 目前喝酒的次數不到10次
真正喝烈酒也不到三次
唯一一次喝到醉只有一次
但是那次我意識還是很清楚 我是自己走回家
因為我記得等一下要上線跟朋友打副本
我一回到家馬上就去廁所慘吐 吐完就上線開遊戲
但是我仍然無法完全控制身體 想按a按到w 想按s按到d 所以因為我而散團休息
喝這麼醉 我還是意識清楚打字跟朋友說抱歉
所以我認為那些長期有喝酒習慣還能開很遠的人
根本就是意識清楚 就算手腳控制會有偏差
但是意識清楚下做出危險行為就該是故意犯
如果酒駕殺人叫過失致死
那請問我喝了酒再去性侵 是不是該叫過失性侵呢?
我怎麼從來沒聽說過有過失性侵的案例
唉呀 我頭腦不清楚 不小心插進去了 這合理嗎?
其實就是大家都知道台灣人愛酒駕 一判重一定關不完 支持修法的也別想選上了
想直接槍斃? 只有邊緣人會支持啦
想堅持理想 你就得忍受孤寂
作者: austin655117 (異類)   2017-03-15 22:59:00
你沒看過是因為性侵沒處罰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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