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馬想拔掉王金平 檢:逾越司法政治

作者: duise (小小花)   2017-03-14 11:55:42
馬英九想拔掉王金平 檢:逾越司法政治應有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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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為拔掉前立法院長王金平,4年前發動九月政爭卻惹來一身腥,反遭民進黨
立委柯建銘、台灣永社、北社、律師黃帝穎等不斷告發涉嫌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馬只因與王理念不同,竟逾越司法與政治應有分際,無故洩漏及
教唆洩漏偵查中秘密、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今(14)日依涉犯洩密、通保法、個資法等
罪起訴馬英九。
北檢認為,為保障人類固有的尊嚴及平等不移的權利,聯合國於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
暨1976年3月23日生效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均明文指出:「任何人之私生活、家
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檢察官身為
公益的代表人,代表國家追訴犯罪與保障人權,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為保障檢察
機關獨立,防止其他權力的不當干預」,對於偵查中的案件「結案前」其他憲法機關「不
得」對之行使資訊權,使外力「對於繫屬中的案件完全無介入司法的空間,考量其為偵審
的核心領域,非如此實連獨立的外型都難以維繫,應無庸懷疑」(釋字729號)。
檢方指出,總統為憲法上的機關,負有「憲法機關忠誠」之義務,應竭力遵循並維護憲政
秩序,其職權的行使並非無限上綱,應符合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並不得侵害人民的基本
權利。被告馬英九長期從事司法實務與法律教學,深諳法律專業與行政程序,明知人民對
於隱私權、通訊秘密自由及資訊自主權的期待,為普世共維的基本價值,執政期間亦迭次
宣示保障基本人權,顯見其對人權保障的法規及必要有深切瞭解,縱為處理內閣閣員的政
治責任,亦非不知得選擇以合法適當方式為之。惟被告馬英九與王金平等人的理念差異,
於國家或人民並無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等情狀,亦非為維護國家安全
或增進公共利益,竟逾越司法與政治應有分際,無故洩漏及教唆洩漏偵查中秘密、監察通
訊所得應秘密資料及將柯建銘個人資料為蒐集之特定目的外利用,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
其所涉犯罪事實已臻明確,且查無阻卻違法事由,犯嫌足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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