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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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交鋒】林達:法庭開直播 監督法官還是公審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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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1日09:05
林達/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昨天司改國是會議竟然通過,事實審法庭以後要開直播,這令我驚愕不已!法庭開直播的
目的,是為了監督法官開庭態度,希望法官態度和善,這個本意是好的。原理很簡單,當
我們走進超商時,看到貼紙寫「有鏡頭,請微笑」,通常就不會偷東西了。但是現實上,
卻沒有人會因此真的微笑。因為,鏡頭不會讓人開心,只有恐懼。
多年以來,法庭早就已經安裝了鏡頭,不少法官因為態度惡劣遭到申訴糾正,現在法官大
都知道不要發脾氣以免被錄下。恫嚇效果已經存在,再加開直播,也沒有辦法提升效益了
。除非,有功能可讓網民當場以衝破一定按讚數量停止法庭審理,這當然不合理。至於那
些在鏡頭下仍然暴怒的法官,情緒管理有障礙,加開直播也無法阻止他的暴走。
更何況,依照第四組作出的決議,特別標明直播的是政治矚目、高度憲政爭議、重大黑金
、選舉、食安、環保等類案件,這類案件現在開庭時,觀眾席經常坐滿記者,辯護律師群
一大堆,眾目睽睽之下本來就沒有法官會暴怒,加開直播又能阻止甚麼。簡單說,開直播
是一個立意良善的制度,但是操作起來必定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試問,未來誰想開直播?有動機的人會想開直播。有人想煽動民粹,有人想譁眾取寵,有
人想參選搏版面,有人想公審打落水狗。看看現在臉書開直播,愈來愈多誇張行徑,人性
黑暗面被出名的誘惑給無限放大。或許,鄭捷案,檢察官想開直播。郭瑤琪案,辯護律師
團想開直播。媽媽嘴命案,謝依涵想開直播。薄熙來案,共產黨想開直播。
但是,換我自己被告,拜託不要開直播。一個不想開直播的被告,被架上這樣一個直播舞
台,就算說一千次無罪推定,全天下人都坐沙發椅吃爆米花看好戲,他的辯詞也會被無限
放大,甚至成為隔天新聞取笑的標題。甚至,有的被告本想透過直播來訴諸輿論,澄清冤
屈,結果變成提油救火,徹底搞砸,類似事件在網路或娛樂圈已經發生過太多血淋淋的教
訓。
即便,我們正進行中的司改國是會議,籌委會都知道不能開直播,當初林峯正委員是說「
要讓委員專心開會」,其實我們都知道他說得含蓄,大家都希望會議理性討論,因為開直
播可能讓委員發言出現脫序,這樣的顧慮是有道理的,更何況,司改國是會議沒有涉及刑
事個案,沒有個人隱私。連司改籌委會召集開會都知道要謹慎,都反對開直播,分組會議
竟然決議通過法庭要開直播。這不是待人以嚴,律己以寬嗎?我相信,第四組表決時,長
期鼓吹政府資訊公開的Opendata計畫負責人張維志委員,應該也是基於個人隱私的理由,
才會艱難的投下反對票。
我的理念是,大法官會議應該開直播,最高法院開庭應該開直播,因為涉及法律辯論,涉
及價值討論,不涉及個人隱私,開直播就算譁眾取寵也無傷大雅,至少可以讓真理愈辯愈
明,且有助於法律知識的普及。但是,事實審法庭開直播,不能達到監督法官的效果,反
而會賠上被告名譽,更助長動機不良之人的行徑,甚至可能造成許多偏差法律見解的流傳
,最後讓司法大案淪為鬧劇。
如果我們願意冷靜理性評估這個政策,將心比心的把自己當成被告,而且是一個拙於言詞
,不擅於操控媒體的被告,法庭開直播對我可能是一場徹底滅頂的災難,我誠摯希望這個
制度不要輕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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