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測值0.16罰不罰? 兩法院判決不同

作者: HANASUCIA (HANASUCIA)   2017-03-12 07:16:06
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酒測值0.16罰不罰? 兩法院判決不同
3.完整新聞內文:
陳姓男子2015年11月開車被警察攔檢,酒測值0.16,超過最低標準0.15只有0.01,台北市
交通事件裁決所裁處陳男19500元,還要吊扣駕照1年、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陳男不服
提起行政訴訟,辯稱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的數據,警方用的呼氣酒精測試器有每公
升0.02毫克誤差,自己只超標0.01又沒肇事,不應挨罰。台北地院認同陳男主張,判決免
罰,但裁決所上訴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逆轉改判應該罰。
陳男辯稱,他那天晚上吃了燒酒雞,沒喝酒,開車載朋友上路時並無超車、超速、蛇行等
違規或肇事行為,而且超過標準值不到0.02,在誤差範圍內。警察則證稱,當時在北市龍
江路發現陳男車速異常緩慢,時速不到10公里,還差點撞到一輛機車,攔查聞到車內散發
酒味,酒測值又超標,所以依法舉發。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酒測值若超過
標準值不到每公升0.02毫克,「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得對其施
以勸導,免予舉發」,就算陳男喝了酒,但他控制車速慢慢開,也沒肇事,且酒測值在
0.02誤差範圍內,情節輕微,警察又無法舉證他「差點撞到一輛機車」,這樣就裁罰
19500元並吊駕1年,不符比例原則,因此判決撤銷處罰。
裁決所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後,法官有不同見解,認為呼氣酒精測試器的誤差值「有正
有負」,也可能精準到毫無誤差,不能說0.16就一律不罰,而且施行細則的立法意旨是執
法人員視情況「得」免予舉發,而警察當時認為陳男車速過慢又差點撞到機車,經過酒測
研判他可能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而舉發,並無不當,因此廢棄原判決,改判裁決所開罰有
理。全案確定。(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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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k01   2016-03-12 07:16:00
有喝就罰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7-03-12 07:17:00
就叫你裝紀錄器了齁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3-12 07:17:00
罰太輕 肛十下!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7-03-12 07:18:00
敢喝酒上路就不要牽拖一堆理由,還燒酒雞咧
作者: ISISBomber (ISIS聖戰士)   2017-03-12 07:21:00
燒酒雞有可能啊,隨便一罐啤酒都超過0.15
作者: shinlei1016 (shinlei)   2017-03-12 07:21:00
怎麼不乾脆說在坐月子算了(づ・ω・)づ
作者: Gamelop (GameLOP only )   2017-03-12 07:26:00
正常人開車哪有可能只開10km
作者: afflic (afflic)   2017-03-12 07:29:00
其實0.16根本就沒什麼影響吧車內散發酒味也太扯
作者: pths313 (萌夯獵人)   2017-03-12 07:29:00
超標就該罰 又不是只吹一次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3-12 07:38:00
酒駕撞死人的都嗎覺得沒有影響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3-12 07:38:00
都已經車速過慢了...顯然對駕駛安全有影響了啊
作者: DWR (羅傑)   2017-03-12 07:41:00
最好隨便一罐啤酒會有0.15 一般70公斤的人喝兩罐也不會超過0.1
作者: a477865s (香蕉)   2017-03-12 07:59:00
在那邊誤導人,一罐啤酒最好會超過zzz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7-03-12 08:09:00
沒喝的話,上面會有數值才怪。臨界超過被罰不冤。
作者: takalon (愛越深傷越重)   2017-03-12 09:01:00
要聚餐就不要開車啊,怪誰
作者: loewe (Feline)   2017-03-12 09:24:00
法官亂判。是被抓的時候很接近標準,但開車時咧?可以回推
作者: hot987eagle (hot987eagle)   2017-03-12 09:46:00
亂判你個頭,被抓時0.16,開車時難不成0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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