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媽媽嘴咖啡店命案,和小模命案來看,
兩次重大社會案件,司法人員兩次嚴重的缺失,
台灣司法人員的素質和辦案態度,
確實非常的低落和糟糕。
一個人預謀犯案,或是有意犯案,
口供台詞早先想好了,第一次的筆錄供詞,
就一定準確嗎???
台灣司法人員,應該是燕窩魚翅吃多了,
過的太舒服了,舒服到依照供詞辦案就可以了。
這種台灣司法人員,狗都會做,
根本不用經過國家考試和培訓,
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台灣司法人員確實需要大大改革,
其惡劣印象和被人民批判,也只是剛好而已。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307/37573901
有沒有相關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