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爸土地被政府登記給他人

作者: blus (ccc)   2017-03-07 23:41:14
先依高雄市政府澄清聲明稿循線索....
http://landp.kcg.gov.tw/mobile/bulletin_detail.php?catid=2553
查本案已由重劃會走程序到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34條:「
重劃區土地分配完畢後,理事會應即檢具下列圖冊提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公告公開閱覽三
十日,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一、計算負擔總計表。
二、重劃前後土地分配清冊。
三、重劃後土地分配圖。
四、重劃前地籍圖。
五、重劃前後地號圖。
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前項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理事會應予協調處理。並將處理結果送會員
大會追認;協調不成時,異議人得依章程所定期限訴請司法機關裁判。
前項土地所有權人之異議,經理事會協調處理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提會員大會
追認:
一、協調不成。
二、該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依原公告結果辦理分配。
三、相關土地所有權人均同意辦理調整分配而未涉及抵費地之調整。」
又依前者土地系表示重劃不等於都更,免全部的人同意就可以先對於無疑義者先行登記,
沒有異議的人就換到新分配的土地,只是新土地尚在訴訟中不能立即擁有,舊有土地連動
的早就不是自己的,而是別人被分配到的,別人也沒異議當然不想拖阿,所以先蓋了,好
像沒錯吧。應該是要TMD為何當初不提訴訟阿,或者請新土地(應該是在孔宅段1180地號上)
訴訟趕快打完...
另外查了一下地籍舊地號孔宅段1177-1地號主要位置重劃後是合作段28地號
http://imgur.com/SuBJT4h.jpg
http://imgur.com/YOo2CdR.jpg
所以確實應該是要用新地段地號看,只是有些地號還沒登記或分配沒資料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3-07 23:47:00
很怪, 這樣不就是懲罰沒有異議的. 舊/新土地都要OK,合理.不然訴訟個10年, 不就10年後才能擁有新土地.搞不好連新土地都拿不到. 是這樣玩嗎?
作者: ReallExin (EE)   2017-03-07 23:50:00
不會拿不到新土地,對地主最差的情況就是按原公告成果分配
作者: scratch01 (......)   2017-03-07 23:51:00
不會拿不到地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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