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爸土地被政府登記給他人

作者: ReallExin (EE)   2017-03-07 22:59:54
因緣際會有接觸這一塊業務,所以簡單就自身經驗分享一下。
不過因為入行不久,如果有先進前輩認為有錯誤觀念,還請不吝指教。
先簡單介紹市地重劃的基本概念:
市地重劃就是劃定特定區域,將該區域內的地籍資料整理後,將土地重新劃分成較方正、
利於建築的形狀。扣除公共設施(道路、學校、公園...)及特別負擔後,地主可分回的
土地大約是在原持份的50%左右,但是重劃後價格會翻兩到三倍,所以對地主來說儘管土
地少了,但利益是不變的。本件原PO所持有的土地在重劃前還算方正的,所以看不太出來
前後的差異在哪,板橋現在很夯的永翠ABCDE重劃區重劃前後就差非常多。
重劃後的土地除了地主可以分回的土地和公共設施用地兩類之外,還有一個是「抵費地」
,用來抵付開發商在重劃區內公共建設的花費(重劃區內水電管線、道路柏油、公園建設
之類的公共工程都是開發商要負責)。之後抵費地的處分就是開發商的成本和收益來源,
在公辦市地重劃就是用政府標售的方式處理。
在以上的簡單基礎下,原PO在這篇漫漫長文裡沒說清楚或可能有誤會的事情如下:
一、土地不會不見,只是分到哪裡的問題
以一般情形來說,土地分配成果圖必須公告並通知地主閱覽,上面會將重劃前後的土地分
部狀況疊圖,方便地主去看自己原本土地在哪、重劃後分在哪、面積多少等等。如果符合
配地規定而沒有配到地,那地主早就跳起來了,不會等到都已經完成部分登記了才發現。
而本件就原PO所說的片段資訊來說,他非常糾結於自己「原有」的土地位置及地號,而沒
有提到自己「重劃後」的土地位置及地號。所以我想原PO可能漏掉了什麼資訊。
當然還是會有沒分配到土地的情形,那就是原本持有的土地面積過小,重劃後可分回的面
積小於畸零地管制規則或該街廓最小分配面積(分回土地過小會使重劃失去整理地籍的意
義),那就能領現金補償。但原PO的圖看起來1177-1應該不至於不能分配土地。
二、其父在本重劃案中,就其土地分配結果有無提出異議或訴訟?
重劃區裡會有地主認為自己分配得不夠多、分配的位置不好、拆遷補償太少等等,就可以
向重劃會提出異議,重劃會必須與之協調,協調不成之後市府會介入調處,調處再不成就
進入司法程序。一旦進入司法程序,那當然就會耗上一段很長的時日,就像都更一樣。早
就配合搬遷的同意戶等不到回家的那天。
但與都更不同的是,市地重劃在這種情形下,會先讓沒有異議的地主先進行土地登記,地
主完稅後就可以開始對他分回來的土地進行使用收益。至於有異議的地主則暫緩土地登記
,市府同時會要求重劃會在異議人被分配到的土地周圍保留相當面積的抵費地,以避免異
議人的權利受損,同時也顧及無異議地主的權益。所以重劃區內常見到地主帶著都更的錯
誤觀念,認為自己只要不妥協,就可以卡住整個重劃區的作業,藉此漫天喊價要多配百分
之多少的土地,或是要更多現金補償,等到發現別人開始賣地蓋房子才急得跳腳求和。
回到本件,如同原PO說土開處印給他的那張圖,綠色部分是未登記土地,可以看出其實已
經完成登記的只是小部分,那當然還沒完成重劃。如果原PO爸沒有提異議或訴訟,那「理
論上」其實也已經可以登記了,只是地號絕不會是孔宅段1177-1,也不會是原來的那個形
狀,位置也不是絕對就在那裡。反之如果有異議或起訴,那他的土地應該就在那一片綠色
的未完成登記土地裡面,所以個人認為原PO可能有些誤會。
至於原PO為何3/3還請出來一張重劃前的地籍圖...我就不是很清楚了,可能地政所在這青
黃交接的階段也不知道要以哪張為準吧,反正他說待續嘛...再看看有什麼資訊會出來囉。
※ 引述《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之銘言:
: From: Mobile01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69&t=5084645
: 家父有一塊土地從74年拿到權狀以來未持分未共有未做任何處分,
: 家父是土地唯一一位土地所有權人,
: 在不知情完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高雄市政府於103年9月將土地登記給他人,
: 如今建商佔著這塊地打地基蓋起了房子
: 整個過程我將它稱之為TMD事件。
: TMD事件從103年9月發生,直到106年3月2日我家始才得知。
: 106年3月2日發現家父的土地竟然被開挖地基打地樁蓋起整排房子,
: 當下錯愕萬分,直覺土地遭人侵占!
: 家人驚覺事態嚴重,決意隔天分別跑地政事務所及土地開發處要求說明。
: 為什麼會跑土地開發處?
: 因為家父這塊地是高雄市第45期自辦重劃區土地裡頭的其中一塊地。
: 高雄市第45期自辦重劃自95年開始辦理重劃,迄今仍未完成。
: 發現土地被侵佔的當天〈106年3月2日〉我打電話質問理事長,理事長含糊帶過,
: 當下我內心有底,我爸土地極有可能被吃掉了。
: 106年3月4日早上我帶著憤怒到土地開發處找重劃承辦人詢問
: 〈現任承辦人姓蘇,自稱105年開始承辦這項業務,下列對話以蘇稱之〉
: 我:重劃完成了嗎?
: 蘇:沒有。
: 我:為什麼沒有完成的情況下,竟然有人侵佔我爸的土地蓋房子?
: 蘇:因為已經登記給重劃後的地主。
: 我:重畫未完成,我爸的土地權狀仍在 我爸就是土地的所有權人,憑什麼將我爸的地登記給別人!〈我拿出97年申請的地籍圖謄本〉
: 蘇:沒有牽涉到訴訟的土地已經先作登記。你手上孔宅段這張是舊的,
: 現在去申請謄本只會申請到合作段的這張。 (蘇指著印出來給我看的重劃圖〉
: 我:我在大前年、前年、去年都打電話進來問,承辦人告知我登記的土地
: 因為有地主提出訴訟已經全部撤銷,而且因為重劃區有多起訴訟進行中,
: 在法院判決結果出來以前不會再做登記,你現在卻跟我講沒有全部撤銷?
: 蘇:我沒有說全部撤銷,是有牽涉到訴訟的土地才有撤銷。
: 我:所以你現在是要否認有在電話裡講過全部撤銷這句話?
: 蘇:我沒有說全部撤銷。
: 我:當初我在打電話詢問承辦人之前,我有先打去問重劃會理事長,
: 理事長也跟我說全部撤銷,我認為不能只聽理事長一個人說詞,
: 又打電話進來市府問,承辦人也說是全部撤銷,
: 就是因為你們二方都說是全部撤銷我才相信!
: 你現在跟我說沒有全部撤銷,在我爸有權狀、我爸是地主、
: 我爸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你們市政府竟然把我爸的土地登記給別人,
: 而且沒有撤銷,你這個騙子!
: 蘇:我絕對沒說過全部撤銷。
: 〈這時候蘇的上司科長也替蘇贊聲,聲明他們不可能說是全部撤銷〉
: 我:反正當時電話沒有錄音,口說無憑,你們只要否認到底就對了!
: 當下我要求找前任吳姓承辦人出來詢問,科長斷然拒絕並且不肯透吳姓承辦人姓名,
: 好大的官威!
: 蘇和科長口徑一致堅持是我聽錯、是我誤解、他們沒有過錯、他們是依法行政。
: 在我爸擁有權狀擁有土地所有權的事實下,將我爸的土地登記給他人,
: 承辦人竟然還可以不紅不喘的說他們一切是依法行政?
: 我決定把TMD事件從頭寫到尾,
: TMD事件相關資料圖檔整理好再PO,
: TMD事件後序進行也會繼續寫,
: TMD!絕對跟高雄市政府打官司!
作者: leo921080931 (小飽)   2017-03-07 23:01:00
k大說是土地複丈裡面的鑑界
作者: bigass (深蹲王)   2017-03-07 23:02:00
哈 你土地系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7-03-07 23:02:00
專業!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3-07 23:03:00
Push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7-03-07 23:03:00
專業推推~。
作者: nautasechs (Nomen mihi est Mark)   2017-03-07 23:04:00
你會不會被打成黨工啊
作者: hsgreent (但求無愧我心)   2017-03-07 23:05:00
清楚推
作者: Ec73Iwai (( ̄□ ̄|||)a)   2017-03-07 23:05:00
長知識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7-03-07 23:05:00
推認真文
作者: andante6851 (盎丹鐵)   2017-03-07 23:06:00
先去買個雞排 這討論串專業文好多
作者: Mesa5566 (Victor Mesa)   2017-03-07 23:08:00
這串文蠻適合買雞排的
作者: ihsun (想不開)   2017-03-07 23:09:00
長知識
作者: StoneBuddha (佛在心中坐)   2017-03-07 23:09:00
專業推 原po藏了很多資訊啊
作者: disa26118 (東橋王)   2017-03-07 23:10:00
因為他是用1177去調地籍圖,1177目前沒登記當然是舊地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7-03-07 23:10:00
等著打臉文
作者: ilwe106 (苦盡肝來)   2017-03-07 23:10:00
元PO地政系??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7-03-07 23:10:00
推推
作者: guogu   2017-03-07 23:11:00
覺得應該原原po誤會啦,重劃不會地直接消失才是
作者: disa26118 (東橋王)   2017-03-07 23:12:00
地籍圖的部份會等全部土地分配登記完成,才會外包請公司量測,畫出新的地籍圖
作者: reincarnate (★SHINee/戶田/RF/象★)   2017-03-07 23:15:00
地籍圖不會那麼快啊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3-07 23:23:00
有意思的是,當事人應該知道重劃過的地,應該不會這麼生氣
作者: uglyfinger (醜八怪)   2017-03-07 23:23:00
第一,政黑和homesale一堆他的藍藍文
作者: dovepacket (鴿子封包)   2017-03-07 23:24:00
地政局就看重劃處餵給它什麼,他就登記什麼~
作者: uglyfinger (醜八怪)   2017-03-07 23:24:00
第二,蠻好奇一小時內高雄台北定點IP跳5遍是什麼狀況
作者: dovepacket (鴿子封包)   2017-03-07 23:25:00
我到覺得原po隱藏已經分配過土地的事情
作者: uglyfinger (醜八怪)   2017-03-07 23:25:00
第三,他明明在線上,有人向他禮貌提問他開隱身不理
作者: king22649   2017-03-07 23:30:00
專業推
作者: keyman2 (edge)   2017-03-07 23:33:00
理性專業給推
作者: yohuji (TMD小確幸)   2017-03-07 23:33:00
這叫入行不久?論述很清晰啊!
作者: pitfall (我要努力畢業!!)   2017-03-07 23:36:00
專業文!不推不行
作者: mmp (mp)   2017-03-07 23:36:00
感覺好像是原有的1177-1被分配到重劃後的28地號?所以原PO認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7-03-07 23:37:00
專頁文
作者: mmp (mp)   2017-03-07 23:38:00
為原有的1177-1地號(重劃位置在24地號附近)蓋房子了
作者: scratch01 (......)   2017-03-07 23:42:00
可能是原本的地漲價了 重劃的地沒漲價 崩潰了
作者: GuGuLu (GuGuLu)   2017-03-07 23:43:00
推一個 講得很清楚
作者: szshiauguei   2017-03-07 23:45:00
不過分配在未得到同意時,需遵守原地原位次分配原則。照理說他應該是有權主張配在原地,不過還是要看詳細資料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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