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法官5%至10%收賄?他駁斥「12%才對」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3-04 02:51:54
※ 引述《noonecare (新手駕駛)》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司法官5%至10%收賄? 他駁斥「12%才對」
: 3.完整新聞內文: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獲邀擔任司改國是會議委員的律師張靜,日前投書媒體稱「5至
: 10%的法官或檢察官會收錢」,觸怒檢察官及法官界人士,要求將張從司改委員名單剔除
: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今天表示,用科學方式計算,應該是12%司法官貪污較正確。
: 黃越宏在《政經看民視》節目中表示,其實張靜說5%到10%司法官收賄是不對的,正確的
: 數字應該是12%。他解釋,在網路上搜尋「司法官員27人貪污」,就能找到影片,那是
: 2013年做的,這幾年又爆發檢察官顏漢文殺人、井天博等人涉貪事件,湊一湊超過30人,
: 而法官及檢察官加起來約2千多人,2千多人被抓到的有30個,比例應該是1.5%。
這算法真是科科
每年有2千多個法官檢察官在職
不是法官跟檢察官只有2千人啊
司法官每年招近百到兩百間
統計案件人數分子跨不同年度然後分母只算一年.....
這種科學.......
: 黃越宏又說,美國及德國針對犯罪黑數做過多次調查,「沒報案但有發生」與「實際報案
: 」比例,歷次調查結果有15比1、7比1、6比1、3比1等數字,平均差不多是8比1,因此用8
: 去乘以1.5%,正確數字應該是12%。
: 黃越宏因此表示,張靜講5%到10%是不科學也不正確,正確應該是12%,「所以他們如果要
: 告,應該找我這個數字比較高的來告」。
: 不過本報用Google和YouTube搜尋「司法官員27人貪污」,並無找到黃越宏所說影片。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1QrlOq
: 5.備註: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17-03-04 03:08:00
30*8=240個司法官收賄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17-03-04 03:09:00
我覺得你的算法比較不科學 你是分每一年計算分母分子可是一個人某一年收賄 他一輩子就是一個會收賄的人他任職20年裡面即使只有一年收賄 他一輩子20年都是收賄的人 所以分子應乘以20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17-03-04 03:15:00
一年有12個月,如果一個月接一案,分子應該*240倍才對所以30*240*8=57,600件收賄案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3-04 03:29:00
法匠數學這麼差 看不懂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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