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診所前賣靈骨塔醫師怒踹業者廣告牌吃官司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7-03-03 15:34:45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診所前賣靈骨塔 醫師怒踹業者廣告牌吃官司
3.完整新聞內文:
診所前賣靈骨塔 醫師怒踹業者廣告牌吃官司
2017-03-03 13:39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基隆市某禮儀公司楊姓、陳姓員工,前年4月間為招攬靈骨塔生意,把廣告看板放在附近
診所騎樓下,金姓醫師認為此舉讓病患很忌諱,憤而將廣告牌搶走踹斷,警方到場依現行
犯將他逮捕;金怒告禮儀公司4名業者、承辦的11名警察多達10條罪嫌,檢方認定罪嫌不
足,通通不予起訴。
金男控訴,楊、陳2人當天早上在診所騎樓前人行道,手持寫有「塔位3萬、生前協議3萬
、遷葬6000」等字樣,作為靈骨塔行銷,還散布診所和業者一同販賣靈骨塔留言,除讓路
人誤解,民眾還會因忌諱不敢上門求診。
楊女辯稱,當天把廣告牌放在路口招攬生意,後來蹲下綁鞋帶才把看板放在診所騎樓柱子
旁,後來金男突然跑過來,把看板搶走拿進診所內,她為了要拿回才報警處理。
金男事後分別對4名殯葬業者提告公然污辱、加重誹謗等罪嫌,另指控當地派出所警員毆
打他,未在偵訊室詢問等,一連對11名員警提告傷害、強制、妨害秘密近10條罪名。
被告的蔡姓、陳姓警員則說,當時為了瞭解狀況,到場後楊、陳就指稱廣告牌被搶走木柄
還遭折斷,因此要提告毀損,才會請金男到派出所做筆錄,訊後依法移送偵查隊,過程中
沒有毆打金等語。
檢方偵查終結,認定金無法提出明確事證,也沒有受傷診斷證明,對於他控告罪向均不予
起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2/2318390
5.備註: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7-03-03 15:35:00
哈哈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03-03 15:38:00
營利模式發現!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