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拉根據這個新聞報導,賴清德是有說過"只要拖吊車未走前就還車",
但這頂多只是賴清德的一句話,沒錯,就只是賴清德的一句話,請問立法了嗎?
還是臺南市其實是臺南王國?賴清德是臺南王?所以賴的出口成憲?王命即法?
很明顯,臺南市就只是臺南市,賴清德也不是臺南王,警察職法的時候怎
麼可以以賴清德的一句話為準?這無論藍綠,警察執法都不可能也不可以以縣市
首長說過的話為標準,而應是依法為之,除非法律有授權縣市首長這樣的權力~
※ 引述《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之銘言:
前面恕刪
: : 執法過程如無不當,一定挺基層警員。
: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90941
: : 我什麼都不知情 督察也不是我叫的 了不起 切割!!!
: : 車都離開原位了還要在那凹
: : 說個笑話 智力測驗
: 按內政部的規定
: 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528&p=6&f=6
: 汽車只要是上架了,或是已裝設輔助輪且移動位置,就不能放車,
: 一定得拖走。
: 我本來以為議員是搞不懂狀況才會這麼大牌,
: 結果發現是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705641
: 南市委外拖吊惹議 賴清德:拖吊車未走前就還車
: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自4月15日開始執行委外拖吊後,車主趕到現場時要不
: 要拖?議員反映拖吊屢發生爭議,而易引起民怨,對此,台南市長賴清德今天中午在議會
: 答詢時公開宣示,「只要拖吊車未走前就還車」。
: 今天台南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包括市議員李文正、陸美祈等人針對市府執行拖吊業務
: 提出質詢,質疑警方在執拖吊時,有車主發現趕到現場時,車主也表達願意被罰款,希望
: 車子不要被拖走,但警方還是照樣把車拖走,這樣很容易造成民怨,希望警方執法要人性
: 化一點。
: 賴清德表示,警方拖吊主要是針對併排停車、消防栓出入口、佔用公車招呼站、汽車佔用
: 機車道、交叉路口、人行道及逆向違停等7大項進行拖吊。他也宣示,只要拖吊車未走前
: 就還車。
: 警察局長陳子敬則表示,市警局原本就要求拖吊車未移動離開前可還車,這主要是針對汽
: 車;至於機車被拖吊上車,因整排車難以移動,只要還未被拖吊上車就可還車。
: 現在問題來啦,
: 拖吊車發動了,走了0.5公尺,但車主來了,該不該還車??
: 吱力測驗啟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