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彰檢食安英雄 3月轉任律師

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2017-02-27 08:53:42
※ 引述《Lampaininder ( )》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2309356 聯合報
: 彰檢食安英雄 3月轉任律師
: 2017-02-27 00:03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彰化報導
: 被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稱讚是「食安英雄」的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鄭智文,決定告別10年7個
: 月又5天的檢察官生涯,以「要多陪媽媽」理由請辭,3月1日起轉任律師。
說實話 雖然大家都說為了錢啊
司法不公什麼的
先不論這個檢察官生活品德如何
垃圾塑膠袋會不會隨手亂丟
走路會不會闖紅燈等
這我不知道
不過認真就輸一半我是知道的
起訴再多 努力找證據
最後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
法官自由心證+可教化 重判~緩刑2年
你是檢察官你會不會心寒?
人活者有時也需要成就感的
像在八卦版你發討噓文(妮妮文or黑人夫婦文)
結果你辛苦PO的文沒有人噓
你是不是同樣會感到心寒......
因此我能理解這位檢察官請辭轉任律師的作法
除了說什麼為了錢啊
其實多少有點在檢察官工作上得不到成就感
並且失落......
作者: tedwood6465   2017-02-27 09:35:00
鄉民眼中的檢察官法官都是人格缺陷者...科科..
作者: cxzqwer (我不當死士啦,ジョショ!)   2017-02-27 09:45:00
全部都是____
作者: osakakobe (小遙X菜菜子)   2017-02-27 09:03:00
怎麼不講爛檢亂起訴,法官罪證不足只能判無罪,然後就被罵恐龍
作者: g10 (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   2017-02-27 09:04:00
你又知道 他不做原因
作者: BlackBass (臺獨武裝大叔)   2017-02-27 08:54:00
不讓你心寒
作者: CCNK   2017-02-27 08:56:00
在台灣 只要你有碾壓性的錢>法律
作者: vulpess (vulpes)   2017-02-27 09:02:00
怎不看看檢察官起訴品質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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