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婚前贈屋》億萬富商染性病 落跑新娘判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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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文:
106-02-27
〔記者楊國文/臺北報導〕身價上億元的盧姓富商,每月給謝姓女友十萬元花用,二人打算在情人節結婚,盧男婚前三天才將一棟房屋移轉到女方名下,未料謝女卻以他性慾強、「幾乎天天要」,還將「生殖器疱疹」傳染給她,決定分手悔婚,盧男訴請返還房屋,謝女反嗆「花錢包養女人,不應該在分手後,就想要回已贈送的房屋」;高等法院認定二人即將結婚,男方才將房屋登記女方名下,判謝女返還房屋。
謝女被傳染怒悔婚
據了解,北市盧男年約四十歲,在臺北市、桃園等精華地段擁有四棟房屋,身價上億,他和謝女同居多年,原本約定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情人節結婚,盧男在婚前三天,還將桃園一棟房屋移轉到謝女名下,未料謝女突然悔婚,要求分手;盧男向士林地院提起「返還婚約贈與物」官司,要求謝女歸還房屋。
富商告謝女要求還屋
謝女指稱,盧男的性需求強,幾乎天天要求發生性關係,她因為盧男的經濟能力佳,且每月給予十萬元的生活費,只好「全力配合」,但一百零三年二月初她身體不適就醫,發現遭傳染「生殖器疱疹」性病,即使密集治療,仍只能緩解症狀,終生無法痊癒。
謝女稱,她感染性病後,只好拒絕盧男頻繁的性需求,還因壓力太大罹患精神疾病,領得身心障礙手冊,目前仍持續就診和服用藥物,盧男卻無法體諒,性事仍需索無度,導致二人分手。
謝女指出,房屋是盧男為給她更大生活保障,才贈與她,二人從未有婚約;她並反嗆盧男「花錢包養女人,不應該在分手後,就想要回已贈送的房屋」。
盧男則稱,自己花大錢和謝女拍婚紗照,好友們都知道二人訂有婚約,是謝女善變悔婚;謝女辯稱兩人拍的是藝術照,根本不是婚紗照,但法官看到證人提供的照片,認定是婚紗照。
高等法院傳訊多位二人好友,均證稱二人有婚約,盧男才將房屋移轉給謝女;法官也查出房屋過戶後,仍由盧男收租、繳交大樓管理費,且二人確有拍攝婚紗照等證據,判謝女應返還房屋。
5.備註:人家是女生耶!法官怎麼可以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