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陪審團制度,未必會比法官判決好,
當然這種制度在民主發展上是有一定意義的,
問題是台灣沒錢沒閒沒教育,玩不起陪審團。
光是台灣人對法治認知的低落,
要進行陪審團篩選跟教育,那絕對是很可觀的資源消耗。
有些鄉民從PTT看世界,才會說台灣人陪審團會比法官判決好,
看看爆料公社或是一些FB地區社團,那才是真正的"鄉民"。
作者:
PoBa (破巴123)
2017-02-25 14:35:00謝謝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7-02-25 14:35:00說個笑話
作者:
liliumeow (給我é®éšå°±è·Ÿä½ èµ°><)
2017-02-25 14:38:00車禍保險那篇看惹後 還覺得PTT水準高喔...?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05:00台灣法官判決素質大家都知道 陪審制比較能有效解決公信力跟自由心證問題 但是陪審團制的陪審資源要求也是必須考慮的
陪審團就花更多錢,用更多預算,製造更多問題。 現在唯一的共識是,陪審團制度不一定比較好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20:00才怪 哪有這共識 就連台灣法界一堆都覺得台灣法官自由心證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2-25 15:20:00
鄉民超棒的法界?是學界吧XDDDDD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21:00太誇張 不就是台灣司法機關太過荒腔走板 司法改革聲音才會那麼大 而且我跟你說 許多法官還樂得同意咧 免的一堆爭議案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2-25 15:22:00
如果照學界那樣玩,司法實務資源馬上垮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23:00被抽到好像如喪考妣一樣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2-25 15:23:00
對啊,超同意啊,工作責任都分出去了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24:00陪審資源耗費之大誰不知啊 但不從制度跟案件適用性上開始做之後司法爭議跟公信力只會越來越差 啥都不做絕對不會比較好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2-25 15:25:00
你哪隻眼看到我上面說只有陪審耗費司法姿妤啊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26:00說不做比較好 講難聽的只是向對岸一樣思維罷了 : 共產黨垮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2-25 15:26:00
而是學界創ㄧ堆實務無法操作的東西,然後自以為很屌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27:00了 中國秩序一定會很亂 那還是共產黨繼續執政好了...講的好像陪審團制是台灣學界發明的一樣 國外英美都玩幾年了? 實務上不能操作跟一定會更亂都是藉口而已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2-25 15:30:00
我有說學說只有審理制度嗎好可怕的解讀能力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35:00你就繼續酸啊 反正台灣司法公信力都快被玩光了 接著來的司改革壓力一定接著來 那個四不像的觀審制 不就是司法機關因位頂不住壓力強搞出來的玩意兒嗎? 接著一定還會有動作的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2-25 15:38:00
我酸什麼?我超期待陪審制啊,全院同仁工作減輕不知多少不過法警可能會累死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39:00要反彈的應該是民眾會先反彈吧 沒進過闈場的玩一次就知道
作者: anoreader 2017-02-25 15:40:00
樓上說真的 我還是覺得你們會累死~ 德國參審制實證都指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40:00不過這就是民主要承擔的 也總比生殺大權都是少數人說的算好
作者: anoreader 2017-02-25 15:41:00
其實審判過程中還是專業法官在主導程序 公民參審員大部分是鴨子聽雷 其實還要花很多時間說明跟指導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42:00一般陪審制都這樣啊 不是學法的誰會熟悉法庭程序?
作者: anoreader 2017-02-25 15:43:00
都想以為大家去法院很熱衷 但其實去了都在裝死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2-25 15:43:00
參審制法官還是要做事實有罪與否的最終決定,陪審制的法官管好訴訟程序進行就好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43:00就我說的啊 這是民主承受之重 看你法官是要累法庭程序還是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2-25 15:44:00
參審是慘審,更慘
作者: anoreader 2017-02-25 15:44:00
真的很公民熱血的 到法院沒幾個啦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2-25 15:45:00
法庭程序決對不是最累的,寫判決才是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45:00要承受審理案件壓力甚至外界的威脅利誘 爭議案件不管怎判
作者: anoreader 2017-02-25 15:46:00
不可能啦!!!按照現在台灣的情況 我說即便"陪審"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46:00都是被電 判決書沒辦法啊 法官做事實認定不你寫誰寫?
作者: anoreader 2017-02-25 15:47:00
程序進行光是法官闡明就累死你了每庭都這樣開一整天 我覺得最慘的是法助會被掃颱風尾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52:00當年英美陪審團剛開始也是這樣啊 台灣地方法院也模擬過這兩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2-25 15:54:00
判決當然還是法官寫啊,重點是證據跟待證事實的連結、有罪與否都被陪審員決定了,判決當然好寫很多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55:00個觀審制跟陪審制 結果也符合預期 刑期上 法官判決>陪審判決 有些甚至是無罪推定 基本上想要陪審團重判而導入陪審團
作者: anoreader 2017-02-25 15:56:00
恩恩 至少法官在寫卷時會簡單多了 就陪審團認為!!!
作者:
zball (QQ)
2017-02-25 15:57:00制一開始就錯了 但重點是結果公信力跟冤獄犯會比現在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