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越南對台塑環保事件提報官員懲處

作者: meiki (永遠的老奴才)   2017-02-24 17:21:13
1.媒體來源:
※ 越南青年報TUOI TRE
2.完整新聞標題:
※ 對於台塑違規事件,提報武金鉅紀律懲處
3.完整新聞內文:
※ 我只有翻譯前一半!
關於台塑鋼廠案件的處理責任,中央稽核委員會結論,河靜省前任主席武金鉅、資源環境
部前部長阮明光的各項違規犯行及缺失嚴重,程度達到足以被施行紀律懲處。
中央稽核委員會已宣布於2/15至2/17在河內舉行的第11屆會議記錄,由中央政治局委員-
黨中央書記-中央稽核委員會主席陳國旺先生主持。
在此,中央稽核委員會審核對於資源環境部及相關人員的違規犯行做出結論。
記錄中說明,”資源環境部各級黨幹事在2008至2016年期間,缺乏領導和指導責任,疏於
管理和行政,缺乏檢查和監督,違規核定、審批批准台塑河靜項目變更環境影響評估,調
整廢水排放位置”。
上述的違規情形,中央稽核委員會認為歸責於阮明光先生(前黨中央委員會委員-前資源環
境部部長-前黨幹事書記);裴格線先生(前副部長-環境總局局長);阮泰來先生(前資源環
境部副部長),對於責任分配的違規及對資源環境部黨幹事委員會共同承擔違法行為,當時
在擔任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局局長梅青容先生和環保活動監查局主任梁惟亨先生對於被指派
之任務職責未盡責任。
中央稽查委員會對於違規行為的結論,上述官員的缺失嚴重,達到考量施行紀律處分的程
度。
在檢查河靜省黨委會及相關人員,中央稽核委員會結論指出:在河靜省於任期2004-2011、
2011-2016年的黨幹事委員未負領導和指導的責任,疏於管理和行政,缺乏檢查和項目實施
過程的監督,對於台塑河靜項目發生評估、審批許可、和現狀管理的違規行為。
發生上述的違規行為,主要歸責於武金鉅先生(時任省委副書記-黨幹事書記-2011-2016任
省人委會主席-2008-2010任省人委會副主席兼永安經濟區管理局局長),和胡英俊先生
(2010- 2016年任永安經濟區管理局局長);時任河靜省人委會黨幹事委員的黎廷山、鄧國
慶、楊必勝、阮日先生一併需負擔責任。
任期自2005年到2016年間期的河靜省常務委員會,在台塑河靜項目實施過程中未盡到領導
、指導、管理和監督的責任。
河靜省人委員會黨幹事委員會、武金鉅和胡英俊違規行為嚴重,足以被認定應施行紀律懲
處的程度。
中央稽核委員會要求河靜省常務委員會、黎廷山、鄧國慶,楊必勝、阮日先生進行深刻的
檢討,認真吸取經驗教訓;同時,根據中央稽核委員會的結論,指導檢討所屬人員的紀律
處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BaPP9f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takase (............)   2017-02-24 17:22:00
阮晉勇真是一敗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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