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上報:同性伴侶法草案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2-24 01:25:56
※ 引述《bzen9848 (igst2979)》之銘言:
: https://goo.gl/NYuHY2
: FB內容:
: 【獨家】法務部「專法」版本曝光!
: 同性婚姻修法引發民法、專法兩派辯論,法務部最新委託的研究報告出爐,報告中建議,
: 為了避免社會衝突過激,應先以「專法」漸進式立法提出《同性伴侶法草案》,提供實質
: 保障,「不失為逐步達到社會共識之方式」。
: https://goo.gl/nprtYS
伴侶盟的 許秀雯律師 回應了
https://www.facebook.com/MeVictoriaHSU/posts/1299267953485212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專法草案(同性伴侶法)出爐了,
其實我覺得這恰恰好是一個鮮明具體的例證,證明所謂專法確實會掛一漏萬,
自本草案觀之,同性伴侶只被允許擁有少數相當於配偶的權利,
但在更多草案以外未提及的領域例如租稅、訴訟法、勞動及社會福利,
還有外籍同性伴侶的居留、歸化等數百項權利上頭,
同性伴侶將因為不具備完全等同於「配偶」身份,顯然需要一一修法,
這樣的結果,證明專法的修法成本只會比現行民法版本更高,
若不一一修法則這幾百項權利領域中,同性伴侶顯將繼續被排除,
而完全無平等可言(可說完全背反於草案第一條宣稱的「實質平等」)。
在這個意義上,我認為有一個具體的專法版本來對照與辯論是好的,
大家討論問題可以聚焦,什麼是歧視,什麼才是平等,也才可以真正地被檢驗。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7-02-24 01:28:00
目前有一堆法條上面寫的是配偶 想用專法配合修改的根本..也只有不會算數的萌萌跟恐恐吧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2-24 01:30:00
我只覺得未來的台灣人真衰 為了現在部分保守派自己"感覺上"的問題 還要多耗一些成本去逐步修法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7-02-24 01:31:00
綠營只是想隨便敷衍一下雙方~不然撈錢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2-24 01:31:00
簡單來說就是有人把自己"感覺不對"所延伸出的成本轉嫁給未來的台灣人 自己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32:00
專法加一條「相關法律配偶之規定,準用之。」就不用一條一條修惹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2-24 01:35:00
回樓上m大,暫時想到是,那非法律的比如公司請婚假規定呢?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38:00
婚假不是法律,是行政命令「勞工請假規則」行政機關自己就可改惹,立院存查就好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7-02-24 01:40:00
然後就變成沒事多一條還不如直接改民法的盲腸法了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2-24 01:40:00
那假若有私人公司不想改,不願讓同性伴侶請婚假怎麼辦?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43:00
那就訂罰則啊,你規定在民法裡面不也一樣難道私人公司看到規定在民法就會跪嗎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2-24 01:46:00
修民法同性伴侶是配偶,依請假規定,配偶就可以請婚假啊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2-24 01:47:00
萬事起頭難,要修就修啊。怕啥小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2-24 01:48:00
我不懂法,那專法罰則怎寫? 相關民間配偶之規定若不準用之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48:00
就說行政機關修改「勞工請假規則」就好惹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50:00
第二條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改成「勞工結婚或締結伴侶者」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2-24 01:51:00
所以勞工請假規則無法用那句相關法律配偶之規定準用之嗎?還是要修改嗎?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52:00
因為這是行政命令啊,不是相關法律你查「勞工請假規則」就有啦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2-24 01:55:00
那這樣比較起來,修民法和這專法,哪個修法成本較高?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58:00
不知道耶,這成本不知如何計算
作者: wcl4 (wcl4)   2017-02-24 01:58:00
樓上說修就修講的那麼豪邁,對拉只為了白癡社會觀感搞的成本更多
作者: wcl4 (wcl4)   2017-02-24 01:59:00
萬一就是有公司不願配合,你說會不會鬧官司?這難道不也是成本?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7-02-24 02:00:00
說專法成本高是因為一口咬定“任何權利”都準用婚姻,反之贊同專法的人則是懷疑這一點
作者: wcl4 (wcl4)   2017-02-24 02:00:00
專法派的自己後來也在硬凹,這就是當初說的專法造成的掛一漏萬阿廠廠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7-02-24 02:01:00
他們不怕漏阿,他們怕多給漏了再補,這就是他們的說法也不荒謬阿
作者: wcl4 (wcl4)   2017-02-24 02:02:00
那這就是假平等真歧視的專法阿~~~~dpp騙票無誤,原來爭取平權是來自施捨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2-24 02:03:00
記得德國專法,最初也是給很少,然後打官司一個個把權益討回來
作者: wcl4 (wcl4)   2017-02-24 02:03:00
打官司就一堆成本了,那些人不知腦袋裝什麼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2-24 02:04:00
十幾年打官司下來,德國同性伴侶跟異性夫妻權益幾乎一樣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7-02-24 02:04:00
對啊,社會可能真的仍保有歧視的成分,但是你扣一頂帽子也沒用阿民主社會就是這樣,dpp也只是平衡,你不滿意你可以投kmt阿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2-24 02:06:00
照這樣發展下去,我應該會改投時力或綠社盟吧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7-02-24 02:06:00
如果你投時力的話老實說那不是也很好嗎?台灣終於不比爛比誰可以更好,用時力換 kmt我想dpp也很樂意吧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2:12:00
投綠社吧,但聽說綠黨和社民黨要分家了,所以投社民黨吧
作者: casman (卡)   2017-02-24 02:16:00
時力跟綠黨都是未來考慮
作者: kxt251244 (狼大)   2017-02-24 02:44:00
dpp如果推專法,2018別選了,一堆縣市長先下架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