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發生車禍.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是誰訂的?

作者: charlesgreen (小綠人查理斯)   2017-02-22 19:02:00
之前有在澳洲住過一陣子
澳洲的HOME爸HOME媽和我講
在澳洲如果發生車禍
責任釐清出來之後
發現不是車主的錯而撞死人
車主可以免賠(ex.行人闖紅燈.很明顯錯在行人.因此車主免賠)
也就是真的行人被撞死.行人活該
但是反之台灣
不管發生甚麼車禍原因
摩托車也好.行人也好
被撞了之後.人有受傷
還可以用過失傷害.過失致死
會利用該注意而未注意這個理由
讓撞到的人從此就很衰背負刑責
到底是誰訂定過失傷害 過失致死這條刑責
然後到底是誰??把這條法律無限上綱了??
有沒有八卦??
作者: mix5172000 (PS正指標)   2017-02-22 19:02:00
藍綠垃圾 互打假球
作者: beer3541 (豐)   2017-02-22 19:16:00
每一件案件都不大一樣,不能一概而論,過失責任需由雙方兩造過失程度判定,違反行政法在先的人固然有錯,但將案件所有過錯皆推給違規的人,可能有違社會實質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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